作者BIASONICA (love me love me)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爭議] 請小組長協助解決本人與BIASONICA之爭議
時間Tue Oct 5 08:20:03 2004
※ 引述《garship (Dawn of Red Dynasty)》之銘言:
: ※ 引述《BIASONICA (love me love me)》之銘言:
: : 這位老大,妳作了低級沒品的事情(刪人推文,並以重新編輯的內容罵推
: : 文者是 aimless insanity),但不准別人說妳低級沒品呀? 請問在這種
: : 情形下到底是誰對誰人身攻擊呀?我被妳刪除的推文本來跟妳的內文、跟
: : 魔術球隊運作都很有關,妳把人家刪除掉了才硬說別人在之後針對此行為
: : 的抗議與魔術無關,這又是在耍什麼番顛啊?
: 這位老大,請您公開告訴大家你推了什麼文、為什麼要用這麼機車
: 的語氣推文。那我就解釋我為什麼要砍除你的推文,為什麼要覺得
: 你很無聊。
所以說,刪人推文還是有理直氣壯的喔?如果我推文寫得太嗆而過了
火,板友自有公評,妳幹嘛要刪掉別人的推文導致沒有留下證據,才
來造成如今各執一詞的局面?選擇性地刪人推文就已經是心態可議了
好嗎?後來有那麼多板友也用推文表達同樣的意見,妳如果因為對我
心存芥蒂而看不下我說的任何一句話,難道也看不懂其他人比較含蓄
的表達嗎?
「選擇性地刪人推文就已經是心態可議。」
我推了什麼?批踢踢上的推文內容通常都是在推什麼?除了部分可能
是針對前文的補充或幫忙糾錯之外,不就是「這篇寫得真好,道破我
長久以來的疑問,推一個」或是「這篇好像都是廢話欸」之類的嗎?
我的推文也不例外啊。
這樣會很機車?那又怎樣?機車犯法要抓去關嗎?我隨便都找得到好
幾篇妳對別人的文章也常作相同性質的推文哩。昨天我剛好在逛 NBA
板精華區,再度看到某篇由我自己起標題討論中鋒技藝與定位的文章
底下,居然有閣下的「不錯唷,不過有點離題」的評語推文,差點不
小心再度噴飯。難道我自己想要討論的題目還不能由我自己決定文章
論點的輕重分配與思考方向啊?妳這樣推文會很機車嗎?其實我不會
這麼覺得,但倒是非常白目可笑。回到原題,推文功能向來不就都是
讓大家這樣玩的嗎?怎麼妳推起來就是寫手評鑑家風範,我依樣畫葫
蘆地推就是機車?這豈不是「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嗎?
刪人推文,就是不尊重推文者啦。當然,這是站方開放給使用者的權
力之一,避免好好一篇文章被亂七八糟的推文給搞臭了。但妳的情形
不是這種。妳除了選擇性地刪人推文,還加上自己的評語:「aimless
insanity」的用詞並沒有比較高雅,反而是一種人身攻擊。只是因為
妳把推文刪除了,旁人可能不知道妳攻擊的是誰而已。在這事件中,
對別人進行人身攻擊的是誰?「aimless insanity」出自誰的筆下?
我在個人立場上有跟妳計較,到處給不相干的板友們寫信哭爹喊娘,
還要找板主小組長站長甚至揚言送交地方法院來處理嗎?
我沒有。我覺得寶貴的網路資源、司法資源應該用在更適當的地方。
但這不代表是非對錯、公理正義就應該被犧牲。所以我只選擇了發表
文章痛斥這種低劣沒品格的行為。什麼樣的行為?讓我再度提醒各位
一次:
選擇性地刪人推文,並在重新編輯文章後對自己已砍除的推文
者「落井下石」,加上「aimless insanity」的攻擊字眼評語。
這種行為,是不好的,是低級的,是沒品的,是無助於增進看板討論
風氣的。所以我出言痛陳有這種低劣行為的人,無論這個人是誰。這
是單純的就事論事。如果妳的心中有一絲良知,不管妳是誰,當妳遭
遇到相同的情形,我認為妳也應該跟我這麼作。我的國中老師就有教
過,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與其姑息養奸,我寧願打破
沈默,拒絕粉飾過的虛假太平。
: 還有請你解釋之前對我人身攻擊以及威脅的用詞,包括說我下流、
: 威脅公開我私人資料。另外,請你解釋既然我就是像你說的混蛋,
: 那為什麼您提的罷免案慘敗?如果我是像你說的那種爛版主,那請
: 問你當黃蜂版主把版子弄到一個人都沒有就很棒?如果你說這樣叫
: 做替天行道,那我會說你有毛病。
之前的事件跟這次無關。
選擇性地刪人推文,並在重新編輯文章後對
自己已砍除的推文者「落井下石」,加上「aimless insanity」的攻
擊字眼評語,就是低級沒品的。這麼單純的事件,請不要牽扯無關的
事情把它搞複雜了,根本是模糊焦點。
而如果妳真的想要我解釋,什麼叫低級下流惡劣不知反省,我懶得再
去回憶這種無聊的往事了。趁著文章還在,請自行前往本板第 #1125
篇,找 7/13 BIASONICA
□ 罷免 MiamiHeat 板主 garship 連署提案
複習。
若要再追溯到更早之前,我所曾經揚言「威脅」的,根本不是公開妳
的個人資料,而是妳在其他地方同樣低級下流沒品的惡形惡狀。長期
以來妳對這一點有所誤解,但我也一直懶得戳破。而必須要再三強調
澄清的一點是,對於妳的個人資料乃至於在其他地方讓我個人認為有
點糟糕噁心的不良舉止,我也都是從公開場合中隨便利用網路搜尋引
擎就源源不絕冒出來的,根本通通都不是我透過任何非法管道取得而
來。因此,我知道我沒有站不住腳的地方。可惜妳還沒搞清楚狀況。
而至今為止,妳那些見不得光的小小醜事,我可沒有真的為了要跟妳
槓上而不顧江湖道義直接找個更多更多人看得到的場合爆料出來,不
是嗎?如果妳的法律顧問搞清楚這層因果關係了的話,她應該會告訴
妳什麼是可以告的,什麼是不能告的。如果她沒有告訴妳,那我會建
議妳應該換個更專業可靠的法律顧問才好。如果只是因為私下的交情
而總是找這種顧而不問(只聽取妳的片面之詞而沒有問清事件始末來
龍去脈)的朋友幫妳處理法律問題,那妳真遇到讓人頭大的法律問題
時只會愈搞愈糟的。
: : 我造謠的部分在哪裡?無端抹黑?妳本來就因為一堆亂七八糟的行為把自
: : 己搞黑了,怪我咧?我只是那個直接在遊行隊伍裡大聲對眾人說,其實國
: : 王怎麼沒有穿新衣的誠實小孩而已,國王再怎麼惱羞成怒,把小孩抓去砍
: : 頭也還是沒有穿新衣啊。妳說我造謠生事、無端抹黑,我才要說妳很莫名
: : 其妙哩。來,我們繼續往下看妳所謂的證據:
: :)還是不敢正面承認你用威脅、恐嚇的手段對待我,繼續閃躲嘛。
: : 眼前大家都看得到的鐵的事實證據是什麼?就是妳以重新編輯文章的手段
: : 恣意刪除別人的推文,只留下某些板友對妳的讚美之詞,然後對先前的推
: : 文者(譬如說我)貼上「aimless insanity」的標籤,還沾沾自喜自以為
: : 這樣才叫 elegant。那妳究竟有沒有作到妳所謂的 smile and pass by it
: : elegantly 呢?還是妳只能在擁有板主刪除板友文章並恣意設為劣文或刪
: : 改人推文權力的時候才能展現妳的 elegance?
: 這裡BIASONICA不改自己提罷免又兩度弄錯程序的糊塗本色。
我提了兩次罷免,並不是弄錯程序,而是因為缺乏經驗而不知原來罷免案
的具結原因最多只有五行的空間可以說明。所以我為了想要把意見完整陳
述,想要取消該案,在另行發表一篇完整的提案說明之後再次重來,但這
才又同樣因缺乏經驗而發現原來罷免連署不是可以隨隨便便由發起人取消
的。所以我請大家不要參加第一次的連署,然後詢問小組長我是否可以直
接再度提案。
類似這樣因不諳連署系統的失誤,並非只有我耍過寶。比較經典的例子是
視聽群組的偶像團體 5566 專屬看板連署案,而在體育群組中,也多的是
那種前一篇搞錯,馬上接著第二篇請大家重來,結果也連署成功經小組長
核可通過的例子。
在我提案罷免的這個例子裡,本來小組長也同意讓我直接再度發起第二次
連署的。據我片面瞭解,第二次連署被取消,根本是妳私底下寫信到站長
層級的運作成果。當時我懶得跟妳爭,也不想當場給小組長難看,所以才
沒有質詢就算不合程序是否可以不作任何說明直接砍除連署文的處理程序
是否有瑕疵。如果照我「正義魔人」的行事風格,或許我是應該當場發飆
狗幹小組長及站長群一頓吧。很抱歉我當時心軟了,反而讓妳更自以為是
地沾沾自喜起來。我現在的確覺得後悔了。
: 我沒有保留誰的推文,因為當我刪除你無聊又挑釁的推文時,那些讚揚
: 的推文根本沒推。是之後魔術版友感謝我提供連結,所以禮貌性留下推
: 文,你有被迫害妄想症嗎?
妳的文章編輯權還在,那妳為何不修掉「aimless insanity」的不妥文字?
妳知道什麼樣的言詞才是「人身攻擊」嗎?我被刪掉的推文可沒有這種攻
擊的字眼。選擇性地刪除和保留並兀自加上自己片面的評論,這就是我所
要批評的沒品行為啊。
: 還有,讓我重申一次,你趁著熱火版動盪的時候故意以「吐槽」為名大
: 肆搗亂,經過公告和勸阻和不聽,被設劣文是你活該,不要再混淆視聽。
熱火板的「動盪」,源自於當時由妳 garship 和 andry 身為板主的濫用
板主職權,還有當時還不明就裡的另一位板主 givemealuba 被妳倆推出來
為妳們背書的種種瑕疵與錯誤。
結果妳們心胸狹窄到無法容忍任何質疑板主處理爭議不當的輿論,不但濫
刪反對意見,還溯及既往地把一票曾經發言表達不滿的板友通通丟進禁止
發言的水桶之列,板友 mynowitski 的劣文也是由此而來。andry 板主甚
至還因為自責自己情緒反應上的衝動而自請下台。板主群在板務處理的不
當而引起更大的紛爭,妳則一再動用板主大刀想要掩飾自己的失職濫權,
一方面仍用一貫的信件攻勢到處在私下以片面之詞爭取聲援,更是低級透
頂。我被設劣文,是我寧可甘冒不諱也要極力死諫,明知低級如妳一定只
會濫用職權對我挾怨報復也還是要讓正義之聲突破重圍,要說我這樣是活
該,我無所謂,但這便更證明了妳真的一點都沒有反省檢討之心。這才是
更叫人遺憾的地方。
: : 我並不打算求魔術板主、體育群組小組長、批踢踢站長群該怎麼處理,我
: : 所作所為都是在明確地指出 garship/naiveking 言行失當之處,要求其
: : 不要在私下頻頻出小動作裝可憐,然後才又在公開場合大放厥詞淨講些顛
: : 倒是非但冠冕堂皇的虛妄言論。這不是人身攻擊,而是公開的提示勸誡,
: : 頂多就只是不留情面不夠寬厚而已。不給面子的嚴厲提示勸誡就算不是什
: : 麼完美的高雅情操,也比不上濫權又不知檢討謬誤得厲害來得糟糕。
: : 千萬不要被東拉西扯的裝可憐給模糊了焦點。這不是什麼糾結未清的私人
: : 恩怨,而有非常單純的是非對錯可以判斷。刪人推文就是無禮。水球或私
: : 信騷擾就是站方所不樂見的行為。為文作人身攻擊卻又作賊喊捉賊,就是
: : 蠻橫。身為板主任內時對所有質疑板主濫權的言論一概設為水桶禁言並以
: : 劣文砍除,不容他人檢討板主是否過當而自己也缺乏反省能力,就是我所
: : 謂的「資質不足以理解他人的苦口婆心」。以上都不是我無端造謠出來的
: : 假證據,倒是我周遭有些收到 garship/naiveking 片面之詞訴苦信件的
: : 朋友們覺得困擾無奈,提出不同的意見只會增加受騷擾的頻率,想要視而
: : 不見還是會被貼上「BIASONICA 同路人」的標籤然後受到更多的騷擾和攻
: : 擊,簡直是啞巴吃黃連,有苦難言。而是非對錯的論斷還是擺在眼前非常
: : 明顯:garship/naiveking 作錯了,卻仍自我中心到以為這是人家修養故
: : 意不好、故意跟她過不去,而沒有自我反省究竟刪人推文、濫用板主職權
: : 砍文禁言、私下對不支持其言論的板友寄出「碼的你不要太過份」「乾四
: : 聲」「去妳媽的再來啊」等不當言詞的信件... 等等諸多言行是否失去了
: : 為人處事的基本禮儀及分際。事情就是這麼簡單。
: 哈哈哈哈哈哈,BIASONICA你夢囈完了沒?
: 我就講幾點很簡單的就可以反駁掉你的言論。
: 你在熱火版興風作浪,乃至在整個NBA討論群組鬧事已經不是一天兩天。
: 為什麼當你破壞了那麼多版、和那麼多人結怨之後,還可以自我感覺良好?
我沒有「自我感覺良好」。正常人走在路上萬一被瘋狗咬了,只會
覺得痛,覺得「為什麼是我?」而已。我也不例外。但我是一個多
管閒事、心中對公理正義有所憧憬的那種正常人,所以除了自己去
包紮傷口之外,我還會想到要去找狗主人把她家的狗管好,還會想
到提醒其他路人經過同樣路段的時候要小心,別跟我一樣無端倒楣
被瘋狗咬了。
這樣的舉例,並不是在影射妳是瘋狗,而是說明我的個性是這個樣
子的。當然我也明白,妳們不一定有興趣瞭解這些關於我私人的綠
豆小事就是了。但在舉例說明完我的私事及個性後,明眼人可以想
像到,我並不是「筆戰魔人」,也沒有破壞任何板,相反地,我比
較像是個充滿理想的「糾察隊」「正義魔人」,我是為了整個 NBA
群組的討論風氣能夠步上正軌才到處指出某些錯誤。而我也明白,
在這過程中,如果要說我哪裡作得不對,那絕對不是因為我的出發
點錯誤,而是當我太直來直往不留情面時,某些心胸狹隘的人會惱
羞成怒,失去理智和反省能力,反而導致我一開始希望群組和看板
都變得更好的美意未必能夠達成理想。
我知道,這過程中的刺激性嚴厲言論是我良善美意有時會導致不完
美結果的主因。但這並不影響事件來由是非對錯的判斷。刪人推文
並加上不妥評論、板主濫權濫設劣文水桶等,都是作得不對、有待
改善的。這也就是我為何要在這裡第八十六次重複「事情就是這麼
單純。」的唯一原因。因為,事情就是這麼單純。
我不一定需要要求「妳要原諒我說話就是這麼直呀,」但事情就是
這麼單純,在這麼多次我對妳所提出的意見裡,
妳都作錯了。
而這是妳最需要搞清楚的一點。
妳都作錯了。
: 拜託你教教我怎麼顛倒是非、怎麼指桑罵槐、怎麼多管閒事好嗎?我不會。
: 自己當黃蜂版主,卻把版子管到平常只有你一個人貼文章。
: 但卻喜歡到處管別人怎麼管版、怎麼貼文、怎麼看比賽。
當我申請黃蜂板時,我的連署原因已經載明:「多一個堆積資料的
地方,就算看板人氣依然冷清,或許同樣也可以有助於這一支冷門
強隊的被認識理解。」如果板友不支持這樣的理念,那麼黃蜂板不
會在我手下成立。
在此我願意承認的是,因為我對
http://www.nbamag.com.tw 這個
網站有所私心,所以我把自己的重心放在那邊,而黃蜂板對我而言
就是這麼一個可以堆疊相關外電資料的地方。如果有板友想要發起
討論,我也還是會很樂於把我自己的意見提出來跟大家分享,這些
都是有跡可尋的事實,而非我自己捏造出來的假話。平常只有我一
個人在貼文章,這是黃蜂板當時的特色,也是我在申請看板成立時
就已經設定好的規劃。妳如果對這種情形不滿意,而要在不相關的
申訴案件裡拿來當作我作人失敗作板主也失敗的例證,那麼我必須
說,現在是妳在教我怎麼作板主、是妳在搞不清楚狀況,或許我也
該說,「根本是妳在多管閒事。」
我寫文章,不是為了要得到妳老大的金星寫手讚賞,什麼「不錯唷
但可惜有點離題」的推文,NBA 板主又不是妳,我寫文章也不是為
了參加什麼作文比賽,如果妳的程度根本寫不出比我更好的文章,
或是妳寫的文章屢屢被人吐槽指出謬誤,卻還常常到處在推文裡以
被害妄想症抱怨「xxxx 板主為什麼不 m 我的文章?一定是妳們這
些擁 xxxx 派在搞鬼!」,然後一邊在其他地方夜郎自大志得意滿
地表示「我在 xxx 板也被 m 過很多文章(大概是代表很厲害吧我
猜)」,這都確確實實是妳自己說過的話,結果妳還要抱持那種評
審心態來看待其他人的文章,豈不可笑至極?
當我認為妳在某些地方作得不對、作得不好,妳就把她通通想成是
私人恩怨再度找上門來,而不去反求諸己檢討改善,這不是太自我
中心了嗎?世界不是繞著妳運轉的。事情作得不對、作得不好就要
改進,人家不是針對妳個人而來。當然,妳要是總是作得不對、作
得不好,那就算人家真的是針對妳個人而來,妳也沒有什麼立場怪
別人了。古語有云:「自作孽,不可活」啊。
: 一旦意見與你不同,你就用很尖酸的語氣和別人打筆戰。這不是
: 僅僅針對我而已。你有本事就先把自己的修養培養好、把自己的
語氣尖銳不代表我在道理上站不住腳。再度套用星爺電影「少林足
球」裡的經典台詞:「妳要原諒我這個人說話就是這麼直啊。」在
這次、上次、上上次,每一次妳以為我在找妳麻煩的時候,都是妳
作錯事情了,妳究竟知不知道這一點呢?如果妳不知道,那我說妳
資質駑鈍就不是人身攻擊了。如果妳知道,卻還是沒有悔改,那我
說妳人格有缺陷,也不是人身攻擊了。歸根究底,事情的起源,還
是最簡單的是非對錯判斷而已啊。妳一開始不要作錯事情不就好了
嘛?
: 版子管好,再來到處扮演正義使者。如果你真的站得住腳,不會
: 有這麼多人杜爛你、你的罷免案不會用了多個假ID還慘敗。很早
熱火板的罷免案裡,連署支持的眾 ID 中,BIASONICA 是我,bias
也是我。對於其他支持罷免者,妳就再繼續去想像那都是我假造出
來的分身吧。妳就再繼續用這種自我中心不知檢討的心態去重回熱
火板主寶座吧。
我知道籃球運動裡,利用假動作來騙取出手或傳球空檔甚至裁判吹
對方犯規,是籃球訓練時很重要的一環。但我可沒想到,原來妳先
前的請辭熱火板主原來也只是假動作啊。我該不該稱讚妳實在高明
甘拜下風呢?
: 之前,我的確和你互相用難聽的話問候過,我後來道歉,也請別
: 人跟你疏通。我可以找到很多證人證明我的修正和改進,但是你
: 卻從來沒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歉意。我也覺得很奇怪,我拜託了那
空口道歉又不用錢。說完對不起之後卻又繼續逕行其是(根本是其
「非」嘛),那別人接受這種沒誠意的道歉,豈不是自己耍寶搞白
癡嗎?妳要找證人才能證明自己有沒有改進,是因為妳始終「自我
感覺良好」,所以根本不清楚自己究竟有沒有修正改進嗎?那如果
等一下也有更多「證人」不用我費心去找就自己跳出來,指稱對照
妳的所作所為證明妳先前的每一次道歉都只是虛偽的場面話,毫無
反省檢討誠意及悔意,那妳要怎麼辦?去法院告我用巫術搞心靈控
制造謠反對妳嗎?
: 麼多版友甚至大大去跟你調解,你卻繼續耍機八搞破壞。之前PTT
板友是誰?大大是誰?講出來講出來嘛。
: 已經有判例,公布他人私人資料要負責任,李敖這麼做法院判賠
: 三百萬。你再給我耍機八,人身攻擊或是威脅我人身安全,我一
: 定會告你。之前為了熱火版和諧和我個人名譽,我把你當路邊風
批踢踢創設站長是杜奕瑾。這是站長自己暱稱裡公開的,還上了好
幾次報紙。
而小的我敝姓白,名耳屎。妳可以在
http://www.nbamag.com.tw/
或某些「專業」的籃球雜誌上上看得到我發表的籃球文章,我喜歡
吃飯睡覺聽音樂彈琴上網聊天打電玩。可是這些都是我的秘密,妳
們不准知道。萬一被妳們知道了,我要告妳。因為我覺得我的隱私
被侵犯了,我好怕喔。
我公開過妳的什麼私密資料啦?其中又有哪些資料是經由非法管道
取得的啊?我只是曾經在公開版面以妳的本名稱呼妳,希望妳能夠
注意到網路上的言論一樣受到法律管束,要求妳在言論自由之外還
是能夠注意相對的責任,妳馬上畏縮起來,然後轉移話題到什麼人
身安全遭受威脅,這才是百分之百的被害妄想症狀吧?還告我咧,
妳是在發什麼癲啊?
: 景,盡量不去理會。現在我告訴你,你再給我作這種過份的事情,
: 我絕對跟你法庭見。最後,感謝魔術版主的諒解和處理,你們的
: 來信讓我感到各位的善意和誠意。也請BIASONICA不要想趁機造謠
: 企圖影響他們的認知,我們的溝通一直很暢通。如果你還要繼續
: 這樣下去,我建議你要不要去看個醫生吃個藥?當然決定權在你:)
只要我勝訴之後可以要求金錢上的精神賠償什麼的,妳要告就趕快
去告啦。可是我想這種無聊的事由,根本比社會新聞裡的失業男子
喝酒開車肇事或失戀女子跳樓還要無聊上千百倍,不要說法官一定
是以「不起訴」飭回了,我想根本就沒有腦筋清楚的檢察官會想要
受理這種案件吧...
我看小組長可能都把這討論串當笑話看了呢。妳要不要自己把文章
轉去 Joke 板帶給大家歡樂啊? 總比在 Sex 板大發議論再「夭鬼
假細膩」地揚言是「競而不選」然後還要虛偽地跑出來謝票更容易
出鋒頭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BIASONICA 來自: 218.166.74.74 (10/05 08:24)
推 garship::)...哈哈,我念了好多頁論文的時候, 68.75.49.185 10/05
→ garship:你花那麼多時間打了滿篇廢話和謊言 68.75.49.185 10/05
→ garship:我記得用搜尋引擎查,是我的論文和得獎記뼠 68.75.49.185 10/05
→ garship:如果你願意幫我宣傳這些,那說聲謝謝囉:) 68.75.49.185 10/05
→ garship:總之,自我約束,不要再自命正義教訓 68.75.49.185 10/05
→ garship:別版版主囉,我就是這麼直,抱歉阿:) 68.75.49.185 10/05
推 Agency:上面的 不要每次被質疑就刪文 140.112.242.222 10/05
推 dicow:整篇不見了耶.... 218.184.162.87 10/05
→ dicow:快告快告 我現在想看訴諸法律行動阿.... 218.184.162.87 10/05
推 garship::)既然版主都對他做出警告,那就靜待 68.75.49.185 10/05
→ garship:下回分解。我只知道,BIAS這篇扯到兩位 68.75.49.185 10/05
→ garship:熱火前版主,看來他真的很「正義」唷! 68.75.49.185 10/05
→ garship:況且還有很多paper要讀,抱歉讓各位失望了 68.75.49.185 10/05
→ garship:(大心):) 68.75.49.185 10/05
推 dicow:怎麼單挑取消告也取消了 這樣沒看頭耶 218.184.162.87 10/05
→ garship:而且BIAS還是沒回答,如果他真的有理, 68.75.49.185 10/05
→ garship:是替天行道,為什麼小組長不鳥他、 68.75.49.185 10/05
→ garship:版主不理他,版友用壓倒性票數否決他 68.75.49.185 10/05
→ garship:果然是眾人皆醉你獨醒嗎?好笑極了!:) 68.75.49.185 10/05
推 Grant44:被質疑就自砍文,噁心至極 140.116.113.115 10/05
→ BIASONICA:真這麼忙就不要回去接熱火板主了啊。 218.166.92.215 10/05
→ garship:對了,還要把這篇文章存起來,寄給所有 68.75.49.185 10/05
→ garship:和BIAS打過筆戰的人,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68.75.49.185 10/05
→ garship:Grant44,你的來源跟eddiegriffin好像喔 68.75.49.185 10/05
→ garship:回去是為了幫兩位有事在身的伙伴的忙 68.75.49.185 10/05
→ garship:BIAS你管不著。以後還是歡迎光臨熱火版 68.75.49.185 10/05
→ garship:文章寫得好,一樣有機會成為金星寫手喔 68.75.49.185 10/05
→ garship::)期待您妙筆生花的好文 68.75.49.185 10/05
推 Agency:上面的質疑是蠢蛋嗎?同學校的宿舍當然像 140.112.242.222 10/05
→ garship:好了,大夥兒繼續玩吧,我有書要念不奉陪 68.75.49.185 10/05
→ garship:BIAS你自己扯到兩個熱火前版主,他們來找꜠ 68.75.49.185 10/05
→ Agency:可以去找找看140.116的有多少個 140.112.242.222 10/05
→ garship:你算帳請文責自負,不要又說我煽動喔:) 68.75.49.185 10/05
→ garship:掰掰(大心) 68.75.49.185 10/05
→ Agency:你以為那兩位前板主跟你一樣嗎 嘖嘖 :P 140.112.242.222 10/05
推 Agency:連署有一面倒嗎?大家只是站在悲憫的角度 140.112.242.222 10/05
→ Agency:或者是對Bias有私人恩怨才反對 140.112.242.222 10/05
→ Agency:連署案會失敗 不代表您就沒有過失 140.112.242.222 10/05
推 Grant44:笑死人了,Griffin是外面的hinet 140.116.113.115 10/05
→ Grant44:我住在宿舍 140.116.113.115 10/05
→ Grant44:連成大hinet的ip都不知道,笑話 140.116.113.115 10/05
→ Grant44:你可以去查成大的ip,看看住的地方有差多묠 140.116.113.115 10/05
→ Grant44:遠。和智障說話真是浪費時間 140.116.113.115 10/05
推 fricsay:那間學校一天念paper是可以用pager計的? 61.220.175.35 10/05
→ fricsay:我也想去申請 61.220.175.35 10/05
→ fricsay:page 61.220.175.35 10/05
推 dicow:我也想申請這種學校阿 多爽阿實在.... 218.184.162.87 10/05
推 nfsnfs:太噁心了太噁心了,garship應該去執政的。 210.58.20.85 10/06
推 garship:挖,agency好厲害,四五十個人的心理你都ꨠ 68.75.57.74 10/06
→ garship:知道耶!請問你作了民調嗎?還是你是神? 68.75.57.74 10/06
→ garship:原來別人贊成你們就是應該,反對你們就是ꔠ 68.75.57.74 10/06
→ garship:不得已或另有原因,嘖嘖,了不起 68.75.57.74 10/06
推 JustCold:garship大大請您搞清楚,反對你的不見得是 210.60.30.163 10/06
→ JustCold:BIASONICA的「朋黨」;討厭BIASONICA的不 210.60.30.163 10/06
→ JustCold:見得要站在你那一邊。不要逼大家選邊站 :) 210.60.30.163 10/06
推 nfsnfs:就說garship可以去搞政治了 分邊一流 218.168.197.31 10/06
推 Hoplite:之前在火箭版也在那邊搞啥「小法派」「姚 210.64.163.142 10/06
→ Hoplite:明派」,實在是... *shrug* 210.64.163.142 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