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的建議,應該在公開場合討論,
: 而非私下討論之後,告訴我該如何如何。
: 我也一再重申制訂成文法的重要性。
: 否則光是投票時間的長短,就已經是人言言殊
: 何況根本不需要投票。
: 希望以後所有事項都能公平公開化。
: 而非抽象的告訴我1該如何做
: 等我做完1了,才說我做不對,要2才對。
: 如果2也不對了,是不是還有3,4...。
: 投票事項,不管是幾天,投都投了,不可以重來。
: 錯在我聽了小組長的話辦投票(因為根本不必)
: 但是辦都辦了,基於誠信原則,我不能更改。
: 總統選舉,立委選舉....所有選舉都是無法重來的。
: 許多制度,oki身為前版主,應該也知道。
: 如果今天mousepad的規定,你們當初認為可行
: 其實就可以執行
: 無須等到卸任後才來指責beek的決議不好,
: 我只是照過去你們的產生方式在做而已。
少來這一套,自己作的很奇怪出了問題說照我們過去的方式在做。
我沒有辦過光速投票。
我沒有關閉推文不說明。
我沒有用分身ID製造問題。
我沒有模糊焦點。
講話要有根據喔。
辦都辦了基於誠信原則你說不能更改,
那我實在是不知道如果你作錯事情你是不是也要堅持,
做都做了,謀你洗咩安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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