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uans (窗邊的小荳荳)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棒球版的板主有濫到需要被罷免嗎??
時間Thu Oct 21 22:34:49 2004
※ 引述《ballstick (球棍)》之銘言:
: ※ 引述《hsuans (窗邊的小荳荳)》之銘言:
: : 算多,何況該投票總共只有一百三十三人參與,不合理吧。
: 這邊確實有問題
: 但是一百四十多人所進行的罷免案跟一百三十三人參與的投票
: 有差很多嗎
: 即使是現在一百六十多人
: 也沒有差很多
其實是有差的。
因為從罷免規定來看,首先連署一定是具名,而投票則是不具名。
其次連署要附理由,投票不必附理由
並且連署依照現行的規定,其實不是有id就可以,必需符合上站次數/發文數
的門檻,以避免有人刻意利用新id灌票的可能性。所以現在看到的連署人數
不見得是最後的有效人數。
所以這麼看來,連署的代表性是比投票強一點,
但是強多少? 這個其實很難量化。但是理論上投票一定比連署多。
我的建議是,這個罷免連署就比照記名投票,開放一星期。
或是直接在棒球板上面開放一周的beek不信任案投票。
而基於此事的嚴肅性質,我建議以記名連署比較恰當。
: : 而,讓oki震怒,憤而提出罷免的,不只是beek的態度,包括beek捨棄了
: : 在領隊會議板的溝通管道,而直接在組務板上argue,他們更在乎的是,
: : beek為了要讓別人認為他是對的,不惜抹黑oki和小組長,於是把他能夠
: : 在隱板看到的文章,轉貼到P1來。
: 轉貼這些文章確實有問題
: 但是除非他有竄改文章內容
: 不然不叫抹黑
個人的感覺是斷章取義,當然抹不抹黑其實見仁見智。
但是很明顯的是,小組長與前板主的作為其實和beek的適任與否無關就是。
: : 事實上我個人傾向,直接由下一次的票選,選出「三位」棒球板的新任
: : 板主,當然前提是投票的有效性,如此一來至少在形式上,板主的產生
: : 就不會那麼充滿爭議。
: : 我只是要強調,這件事情其實花了很長的時間在作協調,
: : 但是單方面的強硬才會造成這種結果。
: 我個人覺得 beek 某些反應確實有問題
: 雖然我並不知道在這段時間他遭受了什麼待遇
: 但是某些反應確實很不當
: 但我看到的很多文章
: 讓我也懷疑另一邊的品格是否有當小組長的能力
: 我必須說明
: 我得到的資訊都不夠完整
: 所以也許我的感覺是錯的
: 然而我看到的資訊就是給我這種感覺
所以才會吵的那麼兇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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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事不能做啊,不然小蘿莉會生氣
大豆剝落殼 http://www.wretch.twbbs.org/blog/HSU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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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34.109
推 dotZu:同意"beek適任與否與小組長及前板主無關" 140.135.252.28 10/21
推 joh:可事前版主沒交代清楚規則 ... 218.167.194.176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