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ek (讓我們的心,得著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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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請益]對於宣判書之疑義
時間Fri Oct 22 16:12:20 2004
:三.執法標準不一,全依己意決斷。
由於10/4前後所依據的法規不同
因此新增板主方面所需的標準也不同
10/4組務並無公告新法實施,
因此針對本版新增版主之限制,
不擬採用
仍請組長okcool照舊制實施即可。
如果群組對於各版新增版主法規有更改,
懇請在公開場合開會後決議實施,群組一致辦理
對於本版新增版主規定更改事宜,本來須本版版主群一致通過才可以實施
但鑑於本版目前版主只有一人,代表性可能不足
未來將採公投決議是否贊同組長之提議,由所有版友投票決定此一重大事項
鑑於先前小組長質疑投票時間不足的問題
目前暫擬兩個方案:
1.全面投票:時間為一年。這樣,可以將春夏秋冬不同季節使用習慣的版友意見
全部收納,較具客觀性。
2.普遍性投票:目前PTT規定91天未上站,予以砍除帳號。因此假定具投票權棒球
版版友三個月內都會上站。
以上是本版意願。基於事件過大,又是針對本版量身訂做,因此擬交由本版版
友全面公投決定。
也請依法盡快讓本版10/6新增版主上任。
未來對於新法實施,群組一致性的版規請依法讓所有版組在公開場合決議後,
公告實行之。PTT新法於9/11日公告,尚且需於9/17日實行之,為了避免公正
性問題,依法有一週試用期,並且不溯及既往。未經公告實行的法規,視為違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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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應該如此,不倦不休,細水長流,
有些東西是值得為它堅持一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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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58.55
推 Anadyomene:你的第一個投票方案讓我覺得你是故意的ㄟ 192.83.167.1 10/22
推 avogau:別再鬧了 好嗎 140.113.138.76 10/22
推 MCY0429:這...第一項投票太矯枉過正了吧?? 61.223.143.95 10/22
推 Lunatix:罷免的時間不用一年吧 140.116.103.178 10/22
→ Lunatix:到時候你先被罷免的話勒? 140.116.103.178 10/22
推 dotZu:投票一星期,並於置底文章明顯公告即可 140.135.252.28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