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ousepad:沒有這樣的規定喔 12/06 09:50
※ 引述《mousepad ()》之銘言:
: 請問你的意思是
: 棒球板板主說
: 棒球群組曾經要求鬧板的文章要留在板上並且鎖文處理嗎
該板主的意思是說,組務規定: 水桶某id時,必須在公告文裡貼出原文
也就是說,目前的棒球板,如果有人辱罵球員鬧板而被水桶的話,
水桶公告中就一定要保留那些辱罵球員的內容。
但這樣做等於是在板上保留且鎖文那些辱罵球員的文章內容,
我覺得並不妥當。
: 我印象中沒有做過與上面這一行完全符合的要求
: 因為我的需求
: 只是要在有人被浸水桶且申訴板主不公的時候
: 有一個備份的依據
: 能夠依據備份回溯當時行文狀況
: 據以審查板友有無違規、板主有無執行不當...等等
: 因此
: 只要能夠把所謂的鬧板文章備份在精華區某處
: 就可以滿足未來處理申訴案件時小組長這邊的需求的
: 當然
: 如果板主不能夠妥善保存證據
: 且也找不到有利的人證佐證
: 是有可能因此而判決水桶無效
: 我的意思是
: 板主也不一定要理會我前述對於保存所謂鬧板文章的需求
: 因為我認為這部份也屬於板主裁量權
: 但板主就必須擔負被申訴時無法舉證板友違規的風險
所以照這樣說來,組務這邊並沒有要求在水桶公告中必須保留鬧板原文了。
既然組務都這樣說了,
希望棒球板板主群能夠多考量一下「公告裡是否繼續保留怒罵球員的內容」。<(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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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板主群堅持保留的話,
我也沒資格要求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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