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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rice (Price)》之銘言: : ※ 引述《vot1077 (風之谷衛鷹)》之銘言: : : 是阿! : : 用亂碼代替髒話本來就是避免版規的權宜之計! : : 如果這樣都要處分! : : 那電視上面那種逼逼逼帶過的髒話不就天天被新聞局罰!!! : : 連法律都沒有制定的那麼嚴謹了! : : 為什麼版規制訂會這樣! : : 更何況~~我說過這是無意義的亂碼文字! : : 妳從何處判斷這是髒話!?? : : 又憑什麼依據說我的這些亂碼是〝擺明〞就是髒話?? : : 我甚至於可以說是這一切〝都是無法用言語形容的尷尬〞! : : 所以用亂碼代替! : : 說過了~這些是無意義的亂碼!(不管是看起來或是讀起來!) : 是否是無意義的亂碼,這點請被申訴之版主提出意見 : : 阪規明定了~ : : 髒話的定義! : : 就是沒有包括亂碼! : : 這些都是有依據的~請依照阪規依據判決 : 這點請被申訴之版主提出意見 : : 我的申訴理由裡面說〝廢物〞是指〝中華隊的表現〞像廢物一樣沒有作用 : : 並非指〝中華隊〞! : : 希望請您看完所有申訴內容再行判決! : : 或請更換其他組長判決謝謝! : : 因為您的懈怠明顯不于適任! : : 所以並沒有明確的對象!又哪來的人身攻擊?! : 你都說是指中華隊的表現了,這還不算特定對象嗎? 前面兩點我就不回了! 關於這點我要說明一下! 1.謝謝組長給我機會~ 也請版主能針對此案能有提出雙方說明討論的機會! 謝謝! 2.中華隊的〝表現〞系指在〝整體比賽內容〞而言,中華隊的表現被動散漫不積極, 跟路邊〝待撿〞的廢棄物般被動沒有作為,不能積極! 如果我說中華隊的XXX你是個垃圾(假設性請不要因為這句話罰我!),這才是有明確 對象的攻擊! 當然內容也先請版主提出疑義大家討論後再請組長結案, 我想這樣才是處理案件的原則不是?! : : 既然版眾申訴, : : 組長都要要求依照制定格式內容才會受理! : : 為何版眾不能要求組長也要依照制定格式內容才能正式判決!? : : 連法院的判決書也都要依照規定的格式內容 : : 國家才會認可! : : 這種常識~您不知道??? : : 所以你為什麼要破壞這個制定格式的機制呢!? : : 就想要隨隨便便一句話:你就是有罪! : : 然後含糊帶過! : : 這很明顯怠職!! : : 會的! : : 但是請說明何處上訴! : : 當然我會順便連你的怠職都送上一筆的! : : 所以您的判決因為你的怠職有所偏差! : : 希望更換組長判決謝謝! : : 還有這件事情沒必要因為組長的怠職就要再上訴到上面! : : 目前可以先換個組長做個更合理的判決以及合適的處置! : : 才是為上! : 本案繼續處理當中 謝謝組長繼續審理~ 也請板主能提出駁回抗辯理由~謝謝!! P.S:因為目前相同標題有兩案並進,請組長更改標題方便版主辨識!謝謝! -- 自然就是美 傾聽‧自然之美 [azureseashor NB_SIRIUS 國王 Σ 天 狼 星 >住在天狼星上 [pp10086] vot1077 天鷹 ◎風之谷 vot1077 我的PTT2個版喔! http://www.wretch.cc/album/vot107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53.7 ※ 編輯: vot1077 來自: 220.133.70.103 (12/13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