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mallJohn (So waht? I don't care.)》之銘言:
: 推 mousepad:原則上檢舉板主怠忽職務沒有問題 但仍要看個案內容而定 12/26 23:20
: 推 mousepad:但最好由事件中的利害關係人提出比較好 12/26 23:21
: 棒球板
: 18683 !XX12/23 SmallJohn R: [問題] 有人想簽他嗎?
: 這篇文章被鎖了 無法轉錄
: 裡頭棒球板板主mingchan推文如下:
: 推 mingchan:我如果這篇認真按板規來 大概隔天就有一 140.118.229.70 12/23 23:41
: 推 mingchan:卡車的人去連署我下台囉 140.118.229.70 12/23 23:41
: 推 mingchan:沒人檢舉啊 我幹嘛出來找槍挨 140.118.229.70 12/23 23:46
: 請問這樣是不是消極作為
請看18711篇 我在那之後仍然對閣下那篇文章的噓文者做出板規處置
: 更扯的是現在定了一個無責任法規
: 19017 m 712/26 mingchan □ [公告] 板規16條解釋
: 裡頭提到:
: 經過三位板主開會討論結果
: 板規16我們決定作下列補充:
: 唯有文章相關當事人親自檢舉推噓文不當,板主才予於處理。
: 此項指稱之相關當事人之定義,為發文者以及推文中爭吵,遭人身攻擊之受害者。
: 所以現在板主就只要等著當事人檢舉才辦事?
: 況且我好幾次都說要理性了,有些為反對而反對的板友依然自我
: 板主卻不阻止,有偏袒之嫌
: 板規都說了,看ID就噓文實屬嚴重禁止.
: 希望小組長能調查一下
: 謝謝
在那篇推文中我已經呼籲板眾自制
板規16闡明,如板主見討論風氣未改善有關閉推文之權利並不得異議
當篇文章在經三位板主討論後決定以關閉推文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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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8.22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