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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mingchan 水桶理由 第二十一條 文章直接或見接間引起雙方或多方對立,經版主認定後,禁止討論 30天,重則禁止討論一年。 稱直接對立,指文章有挑釁其他球迷或引起重大爭議者。 稱間接對立,指使用虛偽意思表示或諷刺言語之文章引發重大爭議 者。 我的文章是回應某篇推文.請問我是先挑釁者嗎? 在我那篇文章裡頭,那些噓文的真的是被挑釁者嗎? 小組長可以好好看看,大都是為反對而反對以及人身攻擊我的噓文. 跟內文一點關係也沒有. 況且 mingchan 板主 已經在前幾篇被我申訴了 是不是應該要做迴避的動作,不然有點像是報復之類的行為. 下一篇附上我完整的文章以及推文內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79.112
jianoon:怕事就不作處分 那版主也不用幹了啊... 12/30 21:37
SmallJohn:這不是怕不怕事 而是照理來說 12/30 22:37
ohmylife:我是覺得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_- 12/31 00:30
timmyen:是是是 罵別人無恥不是挑釁喔^_< 12/31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