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usepad ()》之銘言:
: 本案與前篇「請問小組長一個問題」系列合併處理
: 請mingchan板主說明關於板友質疑之所謂「免責條款」
: 並完整說明板主群對於板規第16條之立場
關於板規16新增之補充部份是由三位板主開會後決議
補充條文內容如下:
唯有文章相關當事人親自檢舉推噓文不當,板主才予於處理。
此項指稱之相關當事人之定義,為發文者以及推文中爭吵,遭人身攻擊之受害者。
板主群決定新增此補充條文之立場為
當任何使用者發表文章,底下推文使用者發表之推文有爭議
推文內容除過於明顯之人身攻擊外,每個使用者對於不同詞彙之接受度各異
因此「酸」或「不酸」實非旁觀者之檢舉所能決定
故在板主群討論後訂立此補充條文,在此要說明之處是此條文內容中
「唯有文章相關當事人親自檢舉推噓文不當,板主才予於處理。」之意義
並非無人檢舉板主就不處理,只要板主判定推噓文有違板規之處仍會主動處理
故所謂「免責條款」之稱呼並不妥
但是面對遊走邊緣之推文,板主需要當事人親自檢舉以作為判決參考
舉例而言,「教徒」此詞彙可引申正面或負面意涵
對某些球隊的忠實球迷而言被稱為教徒或許在其接受範圍,則不需對稱呼者作處分
但對某些球迷來說則為無法接受之人身攻擊詞彙,則須視情節作判決
故板主群認為有些推文或文章必須顧及到指稱對象之接受度來作判決依據
單單對特定詞彙做出禁止性質之判決實為不妥。
如小組長認為本補充條款因文意不清導致此種爭議
板主群將於合議後修正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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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附帶說明本次對SmallJohn之水桶判決
本次判決徵求過另外兩位板主之意見 皆同意此判決結果
對當篇文章之推文(全篇文章收錄於精華區19.)
不做處置之原因 則是板主群認為原文章內容當中的
「這年頭球迷也太無恥了吧」 此句子
已經涉及板規二十一條當中,直接引起對立、挑釁其他球迷者。
因此對於挑釁性質之文章,應優先對文章發表者作板規處置
明顯違反板規之文章,底下之推噓文內容板主群視為其他使用者
對於鬧板文章的反對意見,故如一概以板規16條作處分,有以偏概全之嫌。
板主 ming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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