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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多年來實在沒遇過這種事情 衡量過去三天mlb每天文章約40~50篇 但5月1日到現在的公告也不過五篇 一直用避免公告數過多作不公告的理由太過含糊 這樣吧 「公告數過多」就做個明確的定義 使用推文裁決的「時機」也做個定義 規則清楚一點 免得板主每天都被申訴也很累 0. 本規定目前僅適用於mlb板 1. 板主進行板務處份(如警告、提醒、水桶、鎖文、劣文等)時 若因故無法立即公告 至少必須立即於該文章「以及」置底處份文以推文方式公告周知 2. 以推文進行處份時 應該和公告一樣 有處份刑度、有理由 3. 所有前一天的處份 執行的板主最晚應於隔日結束前以公告文(標題分類有[公告]二字的「文章」) 公告周知 (例如 某君於3月1日受處份 最晚應該於3月2日23:59前於看板找到自己的處份公告文) 否則一旦被處份者前來申訴 小組長得以程序瑕疵程度考量是否撤銷處份 4. 所有公告文均應於看板留存30天以上 以利使用者查證搜尋 精華區存底之效力僅供板主與小組長使用 不得代替公告 5. 以上規則請板主配合 如果再有任何板友因為處份公告不週的問題來申訴 確認是超過我對這件事情的想像 以致前四點還無法規範到、無法保障網友使用權力的 我將考慮要求所有處份立即公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76.93 ※ 編輯: mousepad 來自: 61.228.76.93 (05/15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