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多年來實在沒遇過這種事情
衡量過去三天mlb每天文章約40~50篇
但5月1日到現在的公告也不過五篇
一直用避免公告數過多作不公告的理由太過含糊
這樣吧
「公告數過多」就做個明確的定義
使用推文裁決的「時機」也做個定義
規則清楚一點
免得板主每天都被申訴也很累
0.
本規定目前僅適用於mlb板
1.
板主進行板務處份(如警告、提醒、水桶、鎖文、劣文等)時
若因故無法立即公告
至少必須立即於該文章「以及」置底處份文以推文方式公告周知
2.
以推文進行處份時
應該和公告一樣 有處份刑度、有理由
3.
所有前一天的處份
執行的板主最晚應於隔日結束前以公告文(標題分類有[公告]二字的「文章」)
公告周知
(例如
某君於3月1日受處份
最晚應該於3月2日23:59前於看板找到自己的處份公告文)
否則一旦被處份者前來申訴
小組長得以程序瑕疵程度考量是否撤銷處份
4.
所有公告文均應於看板留存30天以上
以利使用者查證搜尋
精華區存底之效力僅供板主與小組長使用
不得代替公告
5.
以上規則請板主配合
如果再有任何板友因為處份公告不週的問題來申訴
確認是超過我對這件事情的想像
以致前四點還無法規範到、無法保障網友使用權力的
我將考慮要求所有處份立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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