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wkeyer (尋台南異性朋友)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再申訴] 台籃版版主joh濫權 水桶不公 判決不合理
時間Thu Oct 16 09:18:32 2008
先說在前頭,兩位貼出來的相關證據我都看完了。
基本上,說一個人「表達能力有問題」,這並不是什麼人身攻擊
可是你說「去叫你爸爸教你」,沒有人會覺得這不是一種侮辱,
這跟網路禮節無關,完全就是一般口語對話講出來也是侮辱的話
語,把人家爸媽都拿來講了,這不是侮辱是什麼?
假使我說「你一點禮貌也不懂,去叫你爸爸教你」
你也覺得這不是侮辱嗎?
版主對於版面的秩序維護有責任在,當版友出現不當的言詞時,
都該先提出警告,警告不聽則可考慮處以水桶。
我想如果不是你拿對方的父母出來講,處罰應不至於到水桶吧。
以群組的立場,同意版主經過多次警告不聽而執行的水桶處分,
不過水桶期間應可考慮縮短,另外以公平原則而言,也應考量整
個爭吵事件中其他有類似行為的版友。
本案在籃球群組層級不再繼續審理,若申訴人仍有不服,請向群
組長提出上訴。
籃球群組 Price
--------------------------------------------------------以上為此次判決
我並不覺得那句話是侮辱..甚至台籃版大部份的版友也不覺得是人身攻擊..
price你舉的例子光是第一句話"你一點禮貌也不懂"..就已經有攻擊的感覺了..
第二句話"叫他爸爸教他"只是補強第一句話的語氣而已..
而我的字句是因為他找不到我的回答..所以我叫他爸爸教他而已..因為我和他非親非故..
而他在家中的時間和機率應該比其他地方還多..所以我請他去找家人教他有何問題?
不找爸爸..找媽媽甚至兄弟姐妹也可以..因為爸爸懂的比較多..先找爸爸有什麼不對??
而且版主的處理竟然只針對當事人的不認同..而不考慮版內多數人的觀感和意見..
這不是濫權是什麼..只是一句當事人的不認同..就可以判另一個人死刑..版主的權力
那麼大呀??...那不就是變成先檢舉先贏..管他是誰對誰錯..反正我不認同就可以檢舉?
一樣的話..第七條版規是寫假的嗎..在這句話之前的推文..好幾個人只會針對我的動機
和態度來加以評論攻擊...為什麼版主都眼不見為淨..只會警告我..甚至將我鎖文??
price既然也認同joh有欠公平之實..為什麼這次判決連什麼處罰也沒有..
有警告就能光明正大浸水桶???那你也要看警告是否合理..在之前的推文中..態度比我差
的一堆..為什麼版主只會警告我??price你看了一連串的推文..不會也覺得警告合理吧??
就像joh硬咬我在筆戰一樣..在警告中硬是說我的口氣不好..ptt的站規和版規都是建立
在管理者的絕對主觀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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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44.204
推 joh:你認為有哪些算是攻擊你的推文? po在這裡吧 10/16 10:02
→ joh:就當作一次置底檢舉 10/16 10:02
→ joh:還有,水桶到期自己寄信 10/16 10:03
推 mousepad:j板主請注意組規對於回應申訴的規定 10/16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