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檢舉] 台籃版版主joh濫權 水桶不公
時間Wed Oct 22 20:27:07 2008
首先是閒聊:
本案整個爭執過程中
申訴人一直使用較差的態度討論
坦白講
沒有討論的善意就不要討論比較好
而不是硬要討論
態度又很差、甚至一直使用與討論內容無關的用語
等到被處份了再說也許他爸爸正在旁邊可以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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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
維持板主與籃球群組小組長原判
理由:
對方明明正在與你爭論你卻要對方去找他爸爸教他、以及叫別人排隊發問一個一個來,
在言語效果上,都只是意圖用言語技巧表示彼此發言位階的不同,藉此貶抑對方人格。
這種事情早已不在該板允許討論的範圍裡。
板主給警告是最起碼的,給水桶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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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ousepad 來自: 60.245.115.227 (10/22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