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JJ (傳說中的小米)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申訴] baseball版主 wangpohsiang 不當劣退
時間Mon Apr 27 03:22:08 2009
裁定:
維持原判
理由:
原文即使不判定為違反棒球板板規第二十二條
也明顯違反棒球板板規第二十三條
至於第二點
我們無法要求板主「立刻」處理「每一篇」有問題的文章
查棒球板已有置底文
#19oIb1ic 可供檢舉
對於別人的文章有疑慮者應該在置底文中檢舉要求板主處理
※ 引述《dalin (不公平,這世界)》之銘言:
: 本人在此對 Baseball 板板主 wangpohsiang 提出兩點申訴
: 一是對本人文章不當劣退處置
: 二是對該板主標準不一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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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於棒球群組層級審結
雙方當事人若要上訴,請於 168 小時之內於本板向群組長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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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9.27.202.168
推 dalin:第一點,板規第二十三條模糊的無敵條款就算了 04/27 08:42
→ dalin:第二點,我對於該兩篇文章內容沒有意見,我只對該板主標準 04/27 08:43
→ dalin:不一的處理方式及態度有意見,這一點好像也就這麼算了? 04/27 08:43
推 larusa:樓上應該看到最後兩行 並循管道針對你的訴求繼續上訴才對 04/27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