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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 維持原判 理由: 原文即使不判定為違反棒球板板規第二十二條 也明顯違反棒球板板規第二十三條 至於第二點 我們無法要求板主「立刻」處理「每一篇」有問題的文章 查棒球板已有置底文 #19oIb1ic 可供檢舉 對於別人的文章有疑慮者應該在置底文中檢舉要求板主處理 ※ 引述《dalin (不公平,這世界)》之銘言: : 本人在此對 Baseball 板板主 wangpohsiang 提出兩點申訴 : 一是對本人文章不當劣退處置 : 二是對該板主標準不一的處理方式 -- 本案於棒球群組層級審結 雙方當事人若要上訴,請於 168 小時之內於本板向群組長提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9.27.202.168
dalin:第一點,板規第二十三條模糊的無敵條款就算了 04/27 08:42
dalin:第二點,我對於該兩篇文章內容沒有意見,我只對該板主標準 04/27 08:43
dalin:不一的處理方式及態度有意見,這一點好像也就這麼算了? 04/27 08:43
larusa:樓上應該看到最後兩行 並循管道針對你的訴求繼續上訴才對 04/27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