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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1an (再說)》之銘言: : ※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 在組務板處理申訴的時候 : : 小組長的工作是確認板主處理申訴人的文章是否符合板規 : : 以及是否符合基本的原則 : : 用簡單的例子來說 : : 闖紅燈、超速的人可能很多,但是被攔下來的人通常只是部份 : : 上交通法庭的時候跟法官這樣抗議是肯定沒用的 : : 法官裁決的時候看的是被告是不是有違規的事實 : : 而不是其他人是不是也有違規 : : 再回到原申訴者的文章 : : 的確也偏離了「搶娃娃」這件主題 : : 無論原申訴者的意願,或是誰先偏離主題 : : 偏離主題並造成更多糾紛都是事實 : : 因此第一點不成立 : 我不太清楚小組長在回應我什麼 : 我說的第一點跟小組長所提的是看有沒有犯規、不是看其他人有沒有 : 關係何在? : 我指的是不合理是指那兩個構成要件 : 在板主判斷我符合的不合理 : 偏離原主題這點的界線到底在哪裡? : 原本那篇文章到最後已經討論到別的地方去了 : 我只是順著討論方向做延伸而已 : 到底何謂離題偏離討論主題? : 板主從來沒有做過解釋 : 也從沒在偏離主題時發表警告 : 是不是只要跟標題無關 : 不用看其中討論走向的脈絡 : 板主就可以一頂大帽子扣過來? 抬頭看看文章標題,再看看文章內容 有沒有偏離主題並不是很難辨別 你還是在用別人「先」偏離主題來當作「延伸」的理由 前面的文章我已經寫得很清楚了 前面的推文即使有先偏離主題的事實 在組務板審議時還是無須納入考量 重點在於你所發的那篇文章已經從搶娃娃事件完全無關了 : 再來是第二個要件引起謾罵與對立 : 我在第一篇文章說了 : 下面吵起來與我何干? : 我要怎麼為不理性的發言負責? : 要我為他人不理性的發言負責合理嗎? 怎麼會與你何干呢? 如果你的文章事實上是引爆謾罵與對立的起因 你當然應該為此負責 我不確定板主處理時是否有參考推噓文的數量和內容來決定是否要懲處 根據板主在上篇文章的回應,並沒有把推噓文列入考量 在組務板審理的時候我也是先只看內文 事實上我到現在才注意到這一段針對噓文的回應: ※※※※※※※※※※※※※※※※※※※※※※※※※※※※※※※※※※※※※
yuliuse1:酸民只有這點水準~真高尚阿!! 122.116.174.2 04/16 19:49
象迷水準最高 來反串 靠邀這裡甚麼都扯象 被抓包 就說無聊 說只有這點水準 最高尚 ※※※※※※※※※※※※※※※※※※※※※※※※※※※※※※※※※※※※※ 既然連「靠邀」這種詞都出來了,我想也就不用繼續再審下去了 : 我要把吵起來的推噓文修掉 : 換一年水桶嗎? : 這種羅織罪名的不合理 : 板主本人心裡有數 : 他貼出的文章 : 引起板友的不滿和謾罵 : 吵到變成XX了 : 他可沒把自己視為惡意引戰 : 如果小組長要說板主不會每件事都馬上處理 : 要有人檢舉他才會處理 : 那我可以告訴小組長 : 我檢舉過了 : 他視而不見 : 這代表在棒球板的執法標準中 : 認定發文者要為推噓文爭吵負責是不合理的 一、請說明這裡所謂「檢舉過了」是指哪個案例? 如果你要檢舉板主不受理你的檢舉,有怠忽職守的嫌疑 請另案檢舉之 並一定要附上整個檢舉信件的詳細往返流程 二、我從來沒有說過發文者一定要為推噓文爭吵負責 每個案例或有不同,有些案例或有爭議 但是在這個案例中我看不出有什麼問題 如果把推噓文的部份全部遮起來,或許還需要考量刑度輕重 但是把上面那一段也放下來考慮之後,本案已無爭議 : 我爭的 : 跟小組長說的什麼跟法官爭吵其他人也有犯規是兩回事 : 我認為不合理的是法官認定他人甚至自己在同樣事實時 : 會考量到其不合理性 : 在我身上卻另設標準 : 既然小組長要用闖紅燈作舉例 : 那正好 : 過到一半 : 燈號變成紅燈 : 我被攔下來說我闖紅燈 : 的確我有在紅燈通過路口的事實 : 不過合理嗎? : 事實與判決間連結的合理性 : 這才是我要爭的重點 : 跟其他人也闖紅燈為何只攔我 : 一點關係也沒有 : 請小組長仔細思量 這個案例並不是在通過路口的時候才變紅燈 應該是那種看到別人衝就跟著衝,結果抬頭一看才發現早就紅燈了 裁定:維持原判 -- 本案於棒球群組層級審結 雙方當事人若要上訴,請於 168 小時之內於本板向群組長提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6.228.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