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並不認同所謂的「問句」說法
假定今天某板板規明訂:
「OOO 是白痴」要水桶十天,改成「為什麼 OOO 是白痴?」是否就可以逃過水桶?
重點在於這邊的 OOO 是否為一個可以明確辨視出對象的標的
事實上從 MLB 板板規第二點的舉例中,前兩個就包括了所謂的「問句」
亦即在審視是否違規時,還是要參考原句的內含
而不是只看其形式
在現實生活中,這樣的用詞或許並不構成所謂的人身攻擊
但是在板務管理的實務上
板主必須維持板面秩序及抑止失序的討論發生
走在板規邊緣的所謂「無特定對象」的攻擊言論便成了灰色地帶
通常 PTT 上,使用者(及管理者)仰仗板規做為管理原則
而板規不足之處,便必須依靠板主的經驗與判斷
很遺憾的,這樣牽涉到人治的管理方式,勢必容易引發爭議:
哪樣的言論該水桶,哪樣的言論該警告
同樣是要水桶,天數該為多少。
諸如此類的問題,每個人主觀意識判斷上的不同
在這類型灰色地帶的案件裡便產生許多糾紛
在組務層級審視這些案件時,優先參考過往判例:
請 MLB 板板主 jayin07 列出過去兩個月內,此類型「無特定對象」的攻擊判例
若是超過三起,請列出最接近的三起即可。
※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補上 AID =>
: 原文:#19_vC-U2
: 公告:#19_-93ct
:
: 請問原申訴人 OoyaoO 此推文中的「狗」
: 是否意指在該篇文章(#19_vC-U2)中曾有推文或是噓文的某板友?
:
: 推文回答即可,謝謝
:
: ※ 引述《OoyaoO (你今天崩潰了嗎 囧)》之銘言:
: : 文章18046
: : 公告18051
: : → OoyaoO:為什麼總是有些狗喜歡亂吠引戰呢╮(﹀_﹀")╭ 05/05 14:49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16.228.112.21
: 推 OoyaoO:這是問句吧 沒特別指誰 05/07 09:15
: → OoyaoO:純粹討厭有人沒事引戰罷了 05/07 09:16
最理想的狀況是所有使用者都能在討論的時候尊重所有參與討論的人
以這個案例來說,很顯然原申訴人是在抱怨某些使用者喜歡引戰
無論是否特指為某人
用「狗」來形容別人、用「亂吠」來形容別人的行為
都是不夠尊重的行為
若是在該推文之前爭執的使用者認定其為被指稱的對象
是否又要說是對方「對號入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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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6.228.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