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rrard1004 (小傑)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申訴]申訴NBA版Bullshits之水桶判決
時間Mon May 18 12:54:26 2009
小組長您好
日前我寄了一封檢舉信給b版主
我見沒有回應 今天再寄了一篇
但是得到的回應是....
他認為不算嚴重
以下是信件內容
作者 BullShits (撥穴大師)
標題 Re: 檢與#
#1A3F1qr_
時間 Mon May 18 08:21:32 2009
───────────────────────────────────────
※ 引述《Gerrard1004 (小傑)》之銘言:
: 推 ej04cj86:===========幹 老大下場不能上 火箭難打了============ 05/15
12:32
: → ej04cj86:============幹 老大下場不能上 火箭難打了============ 05/15
12:33
: → PLAYLBJ:===========幹 老大下場不能上 火箭難打了============ 05/15
12:33
: 推 victor21835:============ 老大下場不能上 火箭難打了========= 05/15
12:33
: 推 pgpayton:===========幹 老大下場不能上 火箭難打了============ 05/15
12:36
: 噓 ej04cj86:我叫老大關你什麼事 只有湖迷能叫老大嗎^.<+ 05/15
12:39
: → ej04cj86:愛叫人家老大就別怕人家叫咩 乖 05/15
12:39
: → ej04cj86:================怎麼又不小心輸給了自己 唉唷========== 05/15
12:40
: 請問以上推文算不算挑釁阿??
: 這種不用桶嗎??
程度上我覺得還好 在嚴重點 或是次數多 就會桶了
給小組長 此篇推文應該算挑釁蠻明顯的吧?
什麼叫做覺得還好 挑釁還要硬分程度?
規則怎麼定?
都隨他嗎?
如果我被捅兩週 那我上述文章+此篇檢舉的人是否都應該比照辦理?
強烈要求他能對本人提出道歉 並且做出相關懲處 另外 最重要的是 請定立統人的標準
不希望在有人因此而受害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65.67
推 mantola:說實在話 反湖迷實在太多 下次別再跟他們認真了 05/18 12:56
→ mantola:把精神耗在這邊檢舉 也滿浪費時間的 05/18 12:56
→ Gerrard1004:不會裡他們了,但我認為 我該取得的權益 我就要極力 05/18 13:19
→ Gerrard1004:去爭取,這種水桶標準實在不能苟同 05/18 13:19
→ Gerrard1004:而且做事這麼隨便,真的沒心當板主拜託你下台 05/18 13:20
推 hllwolfkhan:你不是出桶了嘛? 何必呢... 05/19 10:01
→ Gerrard1004:出桶跟檢舉是兩回事.... 05/19 10:03
→ Gerrard1004:無法忍受不公的判決 05/19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