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portcent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請棒球板板主 cjfnued 說明: : 一、原申訴文中的水球記錄是否有要補充的部份? : 二、判決為引戰文的根據為? : 是否有「曹錦輝<==>理由」之類的文章都會用同一標準認定? 1. 沒有 2. 我想 如果都用"理由"這兩字來桶的話 棒球版大概水桶會爆炸 當初我桶這位板友的原因 第一 此板友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 就因為酸文而被水桶 而且出來不到一個月 又發這種會讓大家覺得是酸文和引戰的文章 我承認 因為此板友有前科紀錄 所以我才下此判決 第二 他在小曹下場的那個時刻點就打出來這篇文章 這...不讓人覺得引戰也難吧?! 為什麼偏偏那麼巧就在他下場時就PO此文章呢? 綜合以上兩點 所以我就處分了他!! : ※ 引述《IKs ()》之銘言: : : 以上這段,我的引戰理由,似乎是版主「主觀」認定 : : 在此承認我個人是喜歡消遣兄弟象, : : 但是根據該篇文章,就主觀認定我是「引戰」, : : 這種說法教人難以信服, : : 難道可以根據過往的說法或者推文來看 : : 就私自「主觀」認定我是引戰? : : 在此假設,若根據版主說我過往紀錄看來 (喜歡消遣兄弟象) : : 是否哪天出現,「兄弟象的某某某真的很厲害」之類言論 : : 也會被認定違反串,或者被該版主掛上「引戰」之名? : : 個人認為這點理由是在太牽強 : : To cjfnued: 所以是主觀認定我是酸文囉? [05/24/2009 21:10:29] : : To cjfnued: 那可以麻煩仔細看我文章嗎?→ IKs:對啊 現場球迷一定超失望 [05/24/200\ : : 9 21:10:49] : : To cjfnued: 這樣算酸嗎? [05/24/2009 21:10:54] : : ★cjfnued 我有看到 [05/24/2009 21:10:55] : : ★cjfnued 你如果有異議 你可以去申訴 [05/24/2009 21:11:34] : : 基於以上等理由,個人對於判決內容以及理由不服 : : 所以在此申訴 : : 煩請小組長處理 : :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68.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