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請棒球板板主 cjfnued 說明:
: 一、原申訴文中的水球記錄是否有要補充的部份?
: 二、判決為引戰文的根據為?
: 是否有「曹錦輝<==>理由」之類的文章都會用同一標準認定?
1. 沒有
2. 我想 如果都用"理由"這兩字來桶的話
棒球版大概水桶會爆炸
當初我桶這位板友的原因
第一 此板友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 就因為酸文而被水桶
而且出來不到一個月 又發這種會讓大家覺得是酸文和引戰的文章
我承認 因為此板友有前科紀錄 所以我才下此判決
第二 他在小曹下場的那個時刻點就打出來這篇文章
這...不讓人覺得引戰也難吧?!
為什麼偏偏那麼巧就在他下場時就PO此文章呢?
綜合以上兩點 所以我就處分了他!!
: ※ 引述《IKs ()》之銘言:
: : 以上這段,我的引戰理由,似乎是版主「主觀」認定
: : 在此承認我個人是喜歡消遣兄弟象,
: : 但是根據該篇文章,就主觀認定我是「引戰」,
: : 這種說法教人難以信服,
: : 難道可以根據過往的說法或者推文來看
: : 就私自「主觀」認定我是引戰?
: : 在此假設,若根據版主說我過往紀錄看來 (喜歡消遣兄弟象)
: : 是否哪天出現,「兄弟象的某某某真的很厲害」之類言論
: : 也會被認定違反串,或者被該版主掛上「引戰」之名?
: : 個人認為這點理由是在太牽強
: : To cjfnued: 所以是主觀認定我是酸文囉? [05/24/2009 21:10:29]
: : To cjfnued: 那可以麻煩仔細看我文章嗎?→ IKs:對啊 現場球迷一定超失望 [05/24/200\
: : 9 21:10:49]
: : To cjfnued: 這樣算酸嗎? [05/24/2009 21:10:54]
: : ★cjfnued 我有看到 [05/24/2009 21:10:55]
: : ★cjfnued 你如果有異議 你可以去申訴 [05/24/2009 21:11:34]
: : 基於以上等理由,個人對於判決內容以及理由不服
: : 所以在此申訴
: : 煩請小組長處理
: :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68.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