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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ttlejohnny (水桶中勿擾 = =")》之銘言: : 棒球板文章代碼#1Aca3jqm: gap057前板主以停權板主身分發表公告文 : 由於並非版主身分 : 根據板規文章劣退處理 : 而查群組長mousepad與前板主gap057於推文中筆戰攻訐 : 內容與棒球板板旨不符也已離題 : 兩人皆有違規情形 : 依據板規各給予警告輕微處分 : 基於職責請小組長諒解 為確保各板使用者討論各板公共事務的權力 在 #171qMBLG 的內文的裁定中已明文說明: 所有符合該板發言權限的板友 都有權利在板上討論該板公共事務 板主也有義務正面回覆討論 於已被劣退的文章 #1Aca3jqm 中 群組長的推文中已經裁定該篇文章連同推文屬於棒球板公共事務的一部份
mousepad:以上連同g板主對組務的質疑,屬於棒球板公務的一部份。 08/30 21:09
除非有其他違反板規事項(例如人身攻擊) 不得以此為由警告當事人 因此裁定撤消 gap057 及 mousepad 的警告處份 請 L 板主於棒球板重新公告後,於本文下方推文表示處理完成 : 兩人皆有違規情形 : 依據板規各給予警告輕微處分 : 基於職責請小組長諒解 : 在此提出一點疑問 : 組務要求三天內提出說明 : 但卻只在組務板張貼公告 : 並未給予棒球板板主通知 : 而是由熱心板友轉錄組務文章 ? 推文中已有說明,定期查看組務板為各板板主的義務 請 L 板主以後多加注意 謝謝 -- 本案於棒球群組層級審結 雙方當事人若要上訴,請於 168 小時之內於本板向群組長提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09.4
RJJ:話雖如此,因為群組長為當事人,上訴可能要直達 PttLaw? 08/31 15:08
jianoon:滑鼠墊執行公務 卻也要遭到警告處份 這蠻好笑的 XD 08/31 15:10
補充要求板主推文部份 ※ 編輯: RJJ 來自: 140.113.209.4 (08/31 15:30)
littlejohnny:已撤銷處分 08/31 20:11
jayin07:ㄟ,難道gap057不知道辭職可以請小組長代轉嗎 08/31 22:19
jayin07:用這種方式真是難看XU 08/31 22:20
larusa:最大的問題在於總是會有板主不知道要定期看組務板 我想或許 08/31 23:03
larusa:組務方面可以考慮在新板主上任時 弄個簡易的上任通知 或者 08/31 23:03
larusa:乾脆列出當板主的注意事項 請每一個板主都該文底下推文表示 08/31 23:04
larusa:已閱讀完畢 08/31 23:04
apa9394:推larusa版主 09/01 00:53
larusa: 已卸任 :p 09/01 01:05
apa9394:嘖嘖 辛苦了 09/02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