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Nash13 (理性與經驗之間的調和)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申訴] 對於棒球群組Lions板之板主處分疑義
時間Sat Oct 3 10:56:15 2009
組長您好 我是使用者Stevenash13
同時亦在國家體育館籃球群組的NBAJerseys板擔任版主一職
日前在Lions統一獅板進行討論時 或有不恰當之處
遭板主主觀判定水桶一個月
在要保障多數板友們的權益之下,
我能理解也能接受板主進行處分的行為,
但對於處分是否過當則存疑。
於是我去找板規是否有相關罰則的訂定,
看看是不是真的有違規,也有事先的板規罰則,
這樣我對於這樣的處置才能心服口服。
但是翻遍獅板 卻未見到相關板規之建置,在與板主的魚雁往返之後
得到的結論是:
所有的處分內容都是以板主自由心証,主觀認定之。若有疑義可以向組長申訴。
我認為這是相當不妥且獨裁的作法,所以在此提出申訴,請組長不吝回應,謝謝。
我自身也擔任運動相關板面之板主五年有餘,
雖然人數的流動量不大,
但是身為板友們共同推舉出來為板友們服務的行政人員,
自認應當秉持著「依法行政」的精神來執法。
這也是在台灣這個「法治」國家應有的行政作為。
當然,我也認為板規之外,
仍應有板主自由心証主觀認定的權限,否則板主實在很難做事。
這是所謂的「人治」。
但是這個「人治」的權限範圍應有所限制,
需建立在已有「法治」基礎上的彈性。
簡單來說,板主進行處分之時,
應按照之前訂定的板規為執法的依據,並視事件的嚴重情況斟酌處分。
正所謂:
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
板主不先告訴板友板規,板友沒有依循的依據,無所適從。
一但板友之間起了爭執,就通通按照板主自己的自由心証處分,這叫做虐。
板主不在事情發生前以板規這個類似大眾共同的生活公約來一再的告戒,
而立刻就要看到成果(版面和平溝通無礙),這就是暴。
一言以敝之,這樣的行政作為,就只有「暴虐」兩個字而已矣。
目前Lions板的狀況,正如上述即是完全的「人治」
誠如舊時代封建體制一般,
掌權者有「絕對」的權力自把自為,完全無法可管。
這裡並不是說Lions的板主多麼暴虐無道,
我並未對任何版主提出對他們人格的質疑。
只是每個人心中的一把尺都有不同的刻度,
如果沒有一個基礎共通的規準,很難讓人去遵循、心悅誠服。
以實際發生在獅板的狀況來看:
1.警告跟水桶的判定 標準不一 實在是讓多數人分不清楚板主的界線在哪裡
2.明顯亂版的狀況跟板友間因溝通不良互有齟齬的狀況,
都採取同樣的水桶罰則是否恰當?
3.對於「無意間」觸犯板主「心中的那把尺」所進行的處分,
在使用者悔過之後,缺乏陳情的彈性,板主說了算,毫無置喙空間。
4.綜合上述,很容易讓人不去聯想是否有「迫害」的情況發生。
我這裡一再使用「板主心中的那把尺」一詞,
就是要強調完全的「人治」有相當大程度的不可預測性,
而這樣的絕對的權力會因為領導者的個人風格而造成類似白色恐怖政治狀況,
有不同意見的板友為了怕動輒得咎,變得噤若寒蟬。
這些狀況在潛移默化之中是切切實實會影響版面的風氣。
而建置板規,就是讓Lions板從「完全的人治」
邁向「以法治為基礎,以人治為輔助」的理性行政階段。
而建置完善板規的好處如下:
1.板友們有所遵循的依據,大家都有法可守,對於板友們的權益方有所保障。
2.板主可避免主觀意識與個人風格造成的爭論,
一切依法行政,違規就按照相關罰則處理,行政中立的立場不會遭到人質疑。
3. 板主與板友之間,在陳情的溝通上有一個共同的立論基礎點,有助於處理版務。
以上不只是我個人的訴求,也是與板友們討論過後激盪出的想法。
但是人微言輕,板主對於板友們的意見似乎不太重視,或是「無視」
總是官僚式的回應「關於水桶的罰則由版主自由心証,主觀認定,有疑義可向組長申訴」
在與板主的協商沒有共識之下,只好提出申訴,希望組長能夠介入處理。
此外,亦希望板規在訂定後,溯及既往,
對於過去完全依照板主自由心証、不合情理的判例重新判決,一切依法行政。
若需要相關的板友聯署,我亦可轉錄至獅板,
請板友協助陳情,證明這是多數板友們共同的期許。
以上是這次申訴的主要內容,感謝組長耐心閱讀,靜候您的佳音
Stevenash13敬上
p.s.附上與版主的通信資料
第一封
版主您好 百忙之中打擾您
忽然被水桶感覺錯愕
想向您請教一下關於人身攻擊的界定 還有板規的規定
因為並無看到相關規定的訂定
此外
噓 SteveNash13:噓樓上好臭歐~~~比我剛剛拉的還臭 61.228.99.215 10/01
我自認沒有做出人身攻擊阿~~
也並無對指定對象 做出具體的辱罵行為
樓上是什麼意思?此並無指定所有格吧!
我是指我家樓上的鄰居煎的中藥 很臭
拉什麼我也沒說~~ 是去拉胚 泥土有草臭味
這樣哪裡有人身攻擊的地方?
希望版主能回應一下
或有發言失當的地方
但相信未逾越板規 還請您從寬認定
謝謝您
板主回應:
作者 kevinchou (インドの牛乳屋さん)
標題 Re: 抱歉 不好意思打擾您
時間 Fri Oct 2 00:58:4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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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板的人身攻擊水桶 是否有針對特定對象
以板主主觀認定為主
您的解釋過於牽強
板主們討論後認為無法接受
如有疑義 麻煩請至組務板申訴
不好意思了
※ 引述《SteveNash13 (理性與經驗之間的調和)》之銘言:
: 版主您好 百忙之中打擾您
: 忽然被水桶感覺錯愕
: 想向您請教一下關於人身攻擊的界定 還有板規的規定
: 因為並無看到相關規定的訂定
: 噓 SteveNash13:噓樓上好臭歐~~~比我剛剛拉的還臭 61.228.99.215 10/01 01:11
: 我自認沒有做出人身攻擊阿~~
: 也並無對指定對象 做出具體的辱罵行為
: 樓上是什麼意思?此並無指定所有格吧!
: 我是指我家樓上的鄰居煎的中藥 很臭
: 拉什麼我也沒說~~ 是去拉胚 泥土有草臭味
: 這樣哪裡有人身攻擊的地方?
: 希望版主能回應一下
: 或有發言失當的地方
: 但相信未逾越板規 還請您從寬認定
: 謝謝您
--
Written and produced by Kevincho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表明他處理水桶非按照板規 以版主個人主觀認定為主********
接著我回信陳情:
作者 SteveNash13 (理性與經驗之間的調和)
標題 Re: 抱歉 不好意思打擾您
時間 Fri Oct 2 01:03:3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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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再麻煩一下板主
我已檢討過有不當的發言之處,以後會注意發言的規定。
那麼能否看再有悔意的狀況之下減刑
一個月實在太久了 季後賽都結束了 能否兩個禮拜?
因為之後北獅 會辦一些總冠軍系列戰的相關鄉民活動
(之前有一些活動相信版主也有看到)
需要這個帳號去執行一些事情
或是可以麻煩您延後處理水桶的處分
不知版主們討論後是否能接受?
謝謝您的回應
******************* 等了整整一天 沒有收到相關通知******************
隔天又發信再請版主回應,結果他回應剛剛在忙(其實寄信已經是一天前的事情)
作者 kevinchou (インドの牛乳屋さん)
標題 Re: 抱歉 不好意思打擾您
時間 Sat Oct 3 01:27:04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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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剛剛在做紀錄表
屆時您是否可以找人幫忙轉貼季後賽活動的內容在獅板上
一方面可以將訊息傳達給 PTT 的獅迷知道
另一方面也不會違反獅板的水桶規範
請您參考看看囉 :)
※ 引述《SteveNash13 (理性與經驗之間的調和)》之銘言:
: 不好意思 請問版主您有收到我的信嗎
: 尚在等待您的回音 謝謝您!!
**文中該版主提及水桶規範,但實際上並未有規範這回事,因為根本沒有板規
只有版主主觀的處罰,完全沒有依法行政,懲處失去了合法性****
以上即是所有的通信內容 請組長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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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
持球轉身的時候
可以選擇
Lay-up或
fade-away
抑或做個輕鬆的
jump shot或其他的
挑戰籃框手段...
然而當我面對妳時
卻不知該在什麼時間點
出手
(內有獨自騎車環島日誌) http://www.wretch.cc/blog/stevenash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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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03.192
※ 編輯: SteveNash13 來自: 61.228.103.192 (10/03 11:11)
→ Zeel:你也是板主,怎麼申訴沒有照流程來走 10/03 12:00
→ SteveNash13:我已按進板曾向板主洽詢 請問有何處未符合申訴流程? 10/03 12:12
→ SteveNash13:更正 已按照進板畫面所說 曾向板主申訴不果 10/03 12:18
推 skalt:申訴請轉貼與板主溝通之所有通信資料....你漏看了這條 10/03 12:31
※ 編輯: SteveNash13 來自: 61.228.103.192 (10/03 12:46)
→ SteveNash13:抱歉 我已將內容全數貼上 感謝您的提醒 10/03 12:47
※ 編輯: SteveNash13 來自: 61.228.103.192 (10/03 12:48)
※ twinspenny:轉錄至看板 Lions 10/03 15:23
→ SteveNash13:關於此篇板主執法之合理性 已有找到板規 10/03 17:00
→ SteveNash13:證實是我本人錯誤判斷 造成組長與板主的困擾深表歉意 10/03 17:01
→ SteveNash13:但是關於陳情的條例 不知道是不是有討論的空間?? 10/03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