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
撤消原判決,請板主協助即予取消水桶
說明:
一、組務的認定是第五條專指稱謂、暱稱的不當使用
LUB 在棒球板或有特定含意,但在此並不符合板規第五條的規範範圍
故裁定撤消原判決
二、此案或可引用棒球板板規第十一條予以懲罰
發表文章或推噓文,內容涉及惡意諷刺調侃特定球員、團體,板主
可視情況給予至多30日水桶或劣退處分。
(當事人已承認有「嘲諷」該球員的用意)
但請板主注意
對於「可受公評」之事務,所謂的「惡意」認定務必嚴謹
在有爭議、無先例的案件中,建議先警告再懲處
※ 引述《srmember (ST=hzc0725)》之銘言:
: ※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 ※ 引述《srmember (ST=hzc0725)》之銘言:
: : : 文章代碼(AID): #1Amx5kfk (Baseball)
: : : 推 srmember:LUB 10/01 03:19
: : : ▌第五條 發表文章或推噓文,稱呼所有人員、機構或團體,須使用本名、職稱
: : : 或無傷大雅之暱稱,違者經板主裁定後給予至多30日水桶或劣退處分
: : : 水桶15日
: : : 天下第一桶!
: : : 我在推文中以LUB三字嘲諷卡斯堤回國的理由,
: : : 事實上一些有實力的洋將待在台灣的日子本來就不久,季中走人的、被挖角的一堆。
: : : 連飛總自己也苦笑:「很奇怪喔,這麼多年了,洋將只要來台灣,媽媽都會重病呢?」
: : : 文章代碼(AID): #1Amwyl4L (Baseball)
: : : LUB明明就是指理由很多的人,在該新聞中也沒有暗指象隊某人,
: : 請問申訴人:
: : 既然在申訴文中也坦承「以LUB三字嘲諷卡斯堤回國的理由」
: : 那顯然違反當時禁用特定暱稱嘲諷的板規
: : 你的意思是 LUB 不算暱稱嗎?
: 當然非暱稱....不過是陳述一個事實而已,
: 既然是暱稱或者該三個英文字是不雅的稱號,
: 何以板主在翌日就開放使用?
:
: 我想板主會禁是因為LUB三字影射象隊某球員,
: 可是該文章(新聞)絲毫未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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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於棒球群組層級審結
雙方當事人若要上訴,請於 168 小時之內於本板向群組長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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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09.4
EDIT: 改錯字
※ 編輯: RJJ 來自: 140.113.209.4 (10/07 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