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經與使用者討論之後,組務認定必須針對此項條款做進一步的說明與修正
: 請棒球板及棒球群組所屬板面的所有板主注意
: 未來在訂定及執行板規時
: 推、噓文數不得為板主處份的「必要」條件
: 說明:
: 一、原先查看棒球板該板規時,組務的認定是:
: 在實務上板主的確有可能因為某些文章被噓得很快、很多
: 所以優先注意到這些應該要被刪除
: 亦或是某類型的文章遊走在板規邊緣
: 但是其中某些篇特別引起眾怒而容易導致糾紛,所以優先處理
: 因此棒球板將 X3 作為優先處理的門檻
: 二、但請板主注意
: 若是一篇該被刪的反串、引戰文
: 組務可以接受在「未經檢舉」的前題下
: 因為沒有 X3 而暫不處理,甚至時效過了而不處理也沒關係
: 但是若經檢舉,則不得以「未達 X3 」為理由而不處份
: 舉例說明:
: 若某甲使用者發表一篇已達板規該處份標準的反串引戰文
: 但因文采不彰,通篇老梗,因此無人理會
: 板主可以將時間分配到處理其他更具爭議性、容易引起紛爭的文章
: 但是若有其他某乙使用者檢舉
: 則板主應該在適當的時間之內,根據板規來處份此文章
: 不能因為該篇文章沒有足夠的噓文而不處置
: 另一點要注意的是
: 文章是否已達板規該份處標準,由板主認定
: 若是文章本身本來就不該被處份
: 則即使被噓爆、被檢舉,板主都應謹守保障使用者權益的立場
回應一下小組長的文章,
經由此次解說之後,
我了解"未達X3者"可以經認定而處分,
至X3者得以不處分,
但是"X3"只是一個客觀標準,
當初會地定此標準也是因為板主在判決之後反而遭到一群板友群起功擊,
因此才會有"X3前的反串文不受理,X3後的文章則端視其是否違反串或引戰"才決定要不要
刪文之問題。
況且刪文也沒有劣退或者相關處分,
僅只是不想讓"釣魚文"、"反串與引戰"文充斥而已。
因此棒球板也沒有所謂的"噓到X3就強制刪文"的規定,"一切認定標準都由板主群與板友們
認定"。
只是單純討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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