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100142003:已解除Kael板友之水桶 也謝謝小組長的審理 01/30 12:17
判決:
撤消水桶處份
說明:
綜觀整句文字,申訴人原意仍是在批評、討論該條板規
雖然板主在公告內有明確說明不得有「酸」的行為
但是組務無法同意僅因"?"與"XDXD"的不同,即給予三個月水桶的處份
因此判決撤銷此處份
※ 引述《h100142003 (柳丁)》之銘言:
: : 請問板主:
: : 1.如果申訴人的原文不變,最後的"XDXD"改成「?」
: : 那是否還會被視為酸文而水桶?
: 如果改成"?" 我應該不會水桶他
: 板規12 確實有些錯誤的地方
: 被檢討也是應該的
: 用"?" 的語氣就會有討論的空間
: 問號是代有疑問的性質
: 而"XD"加在這句後面 就明顯是在"諷刺"板主的判決
: 這兩者還是有一定的差距
: : 2.申訴人在象板是否有其他被水桶之記錄?
: 申訴人目前在象板無水桶記錄(2008~2010)
: : [恕刪部份]
: : 無論申訴人是否接受此為其原本之推文
: : 板主在進行處份時,皆需將原文或推文備份下來
: : 請 H 板主未來特別注意
: : 至組務板申訴的時候組務通常會要求附上被處份的原文(或 AID)
: : 這也是組務要求板主做備份的原因
: : 同時也可以做為未來判決的依據及參考
: 謝謝小組長的回應
: 這次我知道確實有疏失的地方
: 本人會改進
: 謝謝
--
本案於棒球群組層級審結
雙方當事人若要上訴,請於 168 小時之內於本板向群組長提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