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RkMPtJ
以第五項板規做出判決
5.對指定對象(板友 球隊 球員 GM 教練)
進行人身攻擊或挑釁或影射
ps.對象包含團體在內
( XX制服組 X迷 反X迷 酸民 酸迷...等等)違反者--視情況警告1次~水桶2週
#1BRYrWY6
→ jeff781217 :果然是毒瘤!!! 寄生蟲不意外 自己成不暸氣候 02/07 13:23
水桶兩周
申訴人並無針對"指定"對象進行攻擊,#1BRYrWY6中之推文也無前後文影射。
若版主能如此自由心證決定版友言語對象,版中的標準似乎不一。
且版中,無指名道姓之酸、辱罵推文不生枚舉。
不合於板規中之條件,就不該進行水桶之判決。
只依情節大小,似乎有版主自由心證之嫌。(這於h版主之最後回信中也有提到。)
只因酸的情結大小感受不同來決定水桶與否,實在相當不公。
如其他版友覺得ok的推文,h版主自身較為敏感,進行判決。本人感覺相當不服。
在常理上也不是如此判斷,假若我只有性騷擾的行為,只是情節較為嚴重。
法官卻判我性侵害,這樣的判決正確嗎?
兩種不同行為卻能依情節大小不同而相提並論,這不就是版主的自由心證之結果。
此外請教小組長,與版主通信中,h版主在判決後不斷來信詢問申訴人之敘述對象。
如此之事後搜證是否符合呢?
這是否證明在"起初"進行判決便無法成立?
惝若每次推文之水桶都能如此反覆詢問,釣出回信之漏洞。
試問原先水桶之立論是否就已不成立?
這樣的詢問不免讓人懷疑,只是h版主想遮掩自己不依版規行使權利之失責。
此點讓人相當懷疑...
假若本人之判決並未更改,h版主是否該努力詢問nba版每句不指明之酸文的敘述對象。
以表示並非針對個人;或是由自由心證決定判決。
此種推文本人能夠提供上百條給h版主進行詢問。
這樣判決是否不當,進行申訴。請小組長重新檢視
如駁回,也煩請將理由表明
本篇申訴重點在於:
版主不依"版規"進行判決,對於非指定之酸推文進行水桶。並於申訴通信中不斷詢
問;試圖掩蓋最初判決之不妥。
p.s. 中間仍有數篇無轉錄過來,只是單行的互相詢問所指對象。
如小組長或h版主覺得有需,本人將再行轉錄。
作者: hllwolfkhan (卸阿金老闆)
標題: Re: 版主我似乎沒有指名道姓說哪位球員
時間: Mon Feb 8 00:32:36 2010
法律上來說 只要我可以推斷 就可以
而我也只是推斷出來 誰不知道你是在指誰呢
※ 引述《jeff781217 (小小沛沛)》之銘言:
: 這樣就能水桶嗎?
作者: hllwolfkhan (卸阿金老闆)
標題: Re: 照前後文
時間: Mon Feb 8 00:46:08 2010
從你以前推文可以推斷阿
你是指KB對吧
敢做就要承認~~
部要被水桶就想逃避
不然你說你攻擊誰啊?
※ 引述《jeff781217 (小小沛沛)》之銘言:
: 照裡講應該要從前後文來看
: 我也才推了一句...
: 這樣就能斷定...?
: 這是自由心證嗎?好像還有很多人沒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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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203.133
作者: hllwolfkhan (卸阿金老闆)
標題: Re: @@"
時間: Mon Feb 8 00:52:36 2010
原來你是酸拓荒這那幾位
不好意思
我搞錯了
※ 引述《jeff781217 (小小沛沛)》之銘言:
: 就是為了逃避水桶才沒指名道姓阿...
: 更何況兩隊傷兵那麼多...
: 拓荒者有四支主力傷兵可以酸,我不能酸那幾支?
: 1/5的機會,您猜的真準
: 原來版主覺得我酸哪個就哪個
: 要不然我早就指名道姓講了,整篇上下面我都沒推文。
: 哪來的前後文給您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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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203.133
作者: hllwolfkhan (卸阿金老闆)
標題: Re: @@"
時間: Mon Feb 8 00:53:33 2010
所以你是罵那五為其中之一就對了
※ 引述《jeff781217 (小小沛沛)》之銘言:
: ※ 引述《hllwolfkhan (卸阿金老闆)》之銘言:
: : 所以你是罵拓荒者那幾位囉??
: 我可沒講我罵誰....
: 所以版大是以我罵哪個人水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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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203.133
作者: hllwolfkhan (卸阿金老闆)
標題: Re: @@"
時間: Mon Feb 8 00:55:59 2010
我是以為你罵KOBE
不然請問一下
你是罵哪位??
※ 引述《jeff781217 (小小沛沛)》之銘言:
: ※ 引述《hllwolfkhan (卸阿金老闆)》之銘言:
: : 所以你是罵拓荒者那幾位囉??
: 我可沒講我罵誰....
: 所以版大是以我罵哪個人水桶我?
作者: hllwolfkhan (卸阿金老闆)
標題: Re: @@"
時間: Mon Feb 8 01:40:35 2010
我說過這是看情況桶的
你是罵太嚴重才會水桶
輕微罵視情況給警告或者不太管
偶爾輕微小酸我也不太會管
除非酸太嚴重變釣客
那我就沒辦法
若無異議
到此階段申訴告一段落
如果還有不服
請到組務板上訴
謝謝!
※ 引述《jeff781217 (小小沛沛)》之銘言:
: ※ 引述《hllwolfkhan (卸阿金老闆)》之銘言:
: : 對指定對象(板友
: : 你有說是板友阿
: : 板規又沒說要公布那個版友ID
: : 我沒有看錯阿
: 照你說的只對版友 那你要統不完了阿
: 整天有人在那邊罵X迷
: X迷上不上版,上阿....
: 那就是版友,那她罵版友你是不是也要捅
: 他也沒指明ID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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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20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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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203.133
※ 編輯: jeff781217 來自: 61.229.238.176 (02/08 03:29)
申訴對象:NBA版 hllwolfkhan版主
申訴人:jeff781217
申訴緣由:
簡易說明版:hllwolfkhan版主(以下h版主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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