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JJ (傳說中的小米)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申訴] baseball版主sleeeve判決疑問
時間Mon Feb 22 09:59:48 2010
※ 引述《tung2008 (tung2008)》之銘言:
[恕刪]
: POPSTAR5566的原文
: ***************************************************************************
:
: 作者 POPSTAR5566 (流行至尊5566) 看板 Baseball
: 標題 Re: [討論] 預估一下今年開幕戰
: 時間 Fri Feb 19 14:48:12 2010
: ───────────────────────────────────────
:
: ※ 引述《ubowliu (嘿嘿)》之銘言:
: : 大概會有多少人啊?
: : 雖然我跟我學長有打算要去看
: : 我學長還說我可以在球場躺著看 因為應該是沒什麼人進場
: : 但是看到 雞雞嘟嘟 對戰組合
: : 似夫還不錯
: : 到底開幕戰 還會剩多少人呢 我猜3000
: 我想應該不多,有沒有3000人都還是問題。
:
: 因為很多兄弟球迷都打算只看兄弟主場。
:
: 如果開幕戰是兄弟主場,觀眾人數會多很多。
:
: 不可否認,兄弟再黑,統一再強,統一的票房都難以跟兄弟匹敵。
:
: 這個事實,去年呂文生總冠軍賽後自己都承認。
:
: #1BSNiFX-
: → tung2008:我比較想知道兄弟主場的時間為何時 今年更要花錢挺兄弟! 02/09 23:31
: 推 tung2008:所以囉!今年我打算看主場10場以上 即使我人在高雄 一樣衝 02/09 23:38
: 推 tung2008:想去看電影的~就去看電影阿!想看棒球的~當然也要多衝囉!! 02/10 09:31
: → tung2008:棒球版推文多逛幾圈後,想要多看兄弟主場~~就更有衝勁!! 02/10 09:32
:
: #1BSyreWI
: 推 luckyvendor:我會去看主場開幕戰~ 02/11 17:36
: 推 kkmark:不看 讓統一去自嗨吧 02/11 17:48
[恕刪]
:
: ------------------------------------------------------------------
: 再加上原文的sleeeve版大的回覆文
: 共兩位板主有回覆此事~~其實我應該說棒球上的四位板主都有收到我的檢舉文!
: 因為我不知道當天是誰負責查看棒球版~~所以我每位都有寄!
:
: 不管結果如何~~我都願意接受小組長的判決!!
: 但除此之外~~我真的想知道~~
: 網友在沒經過原作者同意前~~可以使用他人之推文嗎?
: 推文是不是也屬於個人的智慧財產權~~況且還超過3句話!!
:
: 更何況我也的確有告知他本人不準使用我的推文!!
: 就算他最後自刪~~可是違法就是違法~~不能說自刪了~~就沒事!!
:
: 以上~~很抱歉....麻煩您了!!
:
推文屬於原作之著作權殆無疑慮
然在 PTT 各板面討論時引用他人文字實難避免
舉例來說
本文亦引用了申訴人之推文、信件,被申訴人的文章、ubowliu 網友的文章
若不刪節,則也引用了板主的信件
查原文也注明了原文的 AID
並無竊據、偽裝為原作者之意圖
也沒有依此謀利或從事其他不法的事實
應屬著作權法中所謂「合理範圍內之引用」
因此板務認定板主處理並無不當
--
本案於棒球群組層級審結
雙方當事人若要上訴,請於 168 小時之內於本板向群組長提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09.4
→ Adven:想請問,若此案引用(檢舉)的場合換成在簽名檔,是否也是可 02/24 13:07
→ Adven:這樣處理呢? 02/24 13:07
推 sleeeve:感謝RJJ 02/24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