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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 一、水桶刑期改為六個月 二、請兄弟象隊板板主群於台灣時間四月十五日之前 在板規第十五條條文中更加清楚的說明欲規範之行為 說明: 一、原申訴者之行為明顯為亂板 由他板推文可以得知,其與板主溝通時之說明亦明顯為狡辯 因此板主原先所述之「既往不咎」並不成立 然其於該板未有水桶之前科,因此酌予減為水桶六個月 二、本板#1Bde9SRR 判例中已明確要求象板板主修正第十五條條文 讓使用者能夠參考並了解板規欲規範之行為 板主 h100142003 亦承諾將會針對該條條文做出更詳細的說明 但至今仍未修訂至置底板規當中 在此組務明確要求修訂時間,請象板板主群儘速完成此項要求 否則四月十六日起,即行凍結象板板規第十五條之使用 -- 本案於棒球群組層級審結 雙方當事人若要上訴,請於 168 小時之內於本板向群組長提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09.4
xyz4594:想請教一下 小組長的"由他板推文可以"這句話意思是說 04/05 01:45
原文少了兩個字,是「由他板推文可以得知」才對 原文已經修正
xyz4594:象板板主可以去其他板來看一個帳號有沒有違反象板板規 04/05 01:45
xyz4594:如果在棒球板不違反棒球板板規 但是違反了象板板規 04/05 01:45
xyz4594:也可以水桶該帳號 是這個意思嗎? 04/05 01:46
象板板主並不是因為你在他板(棒球板)的推文違反了象板板規才水桶你的 ※ 編輯: RJJ 來自: 140.113.209.4 (04/05 04:01)
h100142003:我想請問一下 象板板規已有規定 情節嚴重者 板主可加重 04/05 16:21
h100142003:處份 象板一直以來 多篇鬧板者 皆至少一年的水桶 04/05 16:21
h100142003:看id是初犯沒錯 但這樣惡意的鬧板 是否可給予至少一年 04/05 16:22
h100142003:的水桶 這樣對其他一樣因多篇鬧板被水桶者才不會有失 04/05 16:23
h100142003:公平 04/05 16:23
xyz4594:象板板主到現在還沒有改判喔 我2010/03/24 應於 04/06 23:45
xyz4594:2010/09/24 到期 煩請小組長督促一下象板板主 04/06 23:46
h100142003:我還在等RJJ回復我的問題 你不要急= = 04/07 00:51
skalt:我建議你直接依之前的判例作上訴,否則168小時過了沒回應就 04/07 01:55
skalt:只能乖乖照著小組長的判決囉 04/07 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