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h7735 (謝逼逼)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討論] 國家體育場罷免修正 之 相關疑義
時間Wed Apr 28 01:24:21 2010
※ 引述《jh7735 (謝逼逼)》之銘言:
: 一個小問題,根據新推行的罷免辦法
: 規定要有五個人出來聯名連署才能申請開始罷免程序
: 但是,假設今天我想罷免某版版主,要去哪裡找來四個人願意與我一同連名呢?
: 假設我今天po在那個版面上,卻被版主以無關看板討論主題為由而刪除
: 是否有其他救濟機制? PO在組務版看得到的人可能很少
: 或是應該把不得刪除版務相關討論問題的規定納入群組規定中呢?
當時群組長曾經承諾要思考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請問群組長有結果了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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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10.25.129
推 mousepad:我想了幾個方案都各有其問題, 目前傾向將之前幾次關於 05/01 06:52
推 mousepad:保障板友在看板上討論該板公共事務的判例, 放進非條文化 05/01 06:52
推 mousepad:組規, 據此保障板友於看板中的公共事務討論空間 05/01 0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