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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 維持原判 說明: 申訴人之發文的確在板上有引戰的結果 在保障發言權力的同時,板主也有依板規維持板上討論品質與氣氛的責任 既然同時觸犯兩條板規,板主依板規判定劣退並無過失 ※ 引述《Wusholy (p p p )》之銘言: : 不知道我的文章有嚴重到需要直接劣退? : 我有一篇劣文是因為以前po文到一半斷線 出現空白文所導致 : 不然我是一個ok的ptt使用者 : 沒有使用不當的紀錄發生過 : 這是我申訴的理由 : 版主有權劣文 但是這個尺度完全超出一個比例原則該出現的判決 : 謝謝 -- 本案於棒球群組層級審結 雙方當事人若要上訴,請於 168 小時之內於本板向群組長提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09.4
Wusholy:依照baseball版規 04/28 17:25
Wusholy:"條文初犯依情節輕重採警告至水桶15日至一個月不等之處分" 04/28 17:25
Wusholy:而不是"劣退"!!!!!!!!!!!!!!!! 04/28 17:26
Wusholy:不管是"引戰"還是"字數不足"都是屬於違反版規的情況 04/28 17:27
Wusholy:重點是我是"初犯" 版主沒有按照板規處理違規行為而是劣退 04/28 17:28
Wusholy:所以這個判決我相當懷疑 裁決人有沒有搞清楚爭議點在哪?? 04/28 17:29
Wusholy:劣退跟引戰完全不能畫上等號 請問怎麼還是用同一個理由維 04/28 17:33
Wusholy:持裁決呢??? 04/28 17:33
Wusholy:如果有空的話麻煩RJJ前因後果理解一下 再做出裁決的原因 04/28 17:36
Wusholy:很忙沒空了解的話. 那我放棄上訴 謝謝!!! 04/28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