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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skaYang 信箱] 作者: RAGERACER (Shut The Fuck Up) 標題: Re: lakers板上關於4/29號被刪的新聞 時間: Fri Apr 30 00:04:37 2010 ※ 引述《AskaYang (Aska)》之銘言: : ※ 引述《RAGERACER (Shut The Fuck Up)》之銘言: : : 那我請問你,被噓到X1就刪文算是本板不成文的版規, : : 那這樣該如何處理? : 我認為理解力應該是一個板主本來就該具備的 : 如果文章內容沒問題,光是由噓文數就刪除該文 : 基本上已經違反了"板主應保障使用者權益的義務" : 你拿出"被噓到X1就刪文算是本板不成文的版規"的說法 : 只能顯示出這個所謂不成文的板規是一個"無法保障使用者權益"的板規 : 你認為這種板規適用於Ptt任何一個板嗎? : 你拿這種板規來執法就有問題了,竟然還問申訴者該如何處理?? 對於板規存廢與否, 見解不同我不多言。 : : 既然你已違反這條不成文的版規,那照版規處理我想你應該沒啥異議? : 如上所說這條板規本來就是個很大的問題 : 拿RJJ小組長所說的"若是文章本身本來就不該被處份, : 則即使被噓爆、被檢舉,板主都應謹守保障使用者權益的立場" : 請問你有做到這點嗎? 你認為這條板規有問題,我認為沒問題。 你拿小組長所言後續的部份跟我爭論, 但我的判定結果從第一句就已經結束了。 另外這版規我於前次轉錄新聞之爭議時,已於組務版發表過, 組務並未提出不適當之異議或要求我廢除這項版規, 有興趣你可以參考看看。 : : 再回到你爭執別人對人不對事的問題, : : 請你自己搜尋你在版上的文章, : : 有每一篇都X1?有每一篇都被刪? : 當然不是每一篇,我也從來沒說過我每一篇都被噓到X1 : 我從頭到尾指的都是4/29所發的那一則新聞 : 請不要轉移焦點 你認為我轉移焦點,我認為這就是問題所在, 如果如你所說,噓你的都是因人廢言, 那想必你之前的PO文都是該被噓到X1,甚至噓爆? 但事實上此種現象並未發生, 你那篇翻譯文下面有多少版友稱讚或感謝你的翻譯? 故你所堅持的對人不對事根本不成立, 但你轉錄的文章被噓文, 單純是因為你個人在本板轉錄多篇文章之行為被板友認為不當所致, 這樣刪除文章我想應該是符合版上共識。 : : 你寫的好行的正坐的直自然什麼事也沒有, : : 才剛轉錄七篇新聞被刪文,你隔天又繼續轉錄新聞, : : "文章是否已達板規該份處標準,由板主認定" : : 綜合上述兩點已標明之部份, : : 判定刪文。 : 我昨天被刪的文章我就認了 : 但我今天也只轉了一篇新聞,結果你竟然用昨天我被刪的文為理由 : 來刪除我今天的這一則新聞 : 請問這麼做有道理嗎? 那篇文章已由"不同"的使用者表達他不願意看到這篇文章的立場, 這因素並非跟昨天的事件有關係。 : 請板主要有基本的判斷能力 : "文章是否已達板規該份處標準,由板主認定" : 的前題是建立在 : "若是文章本身本來就不該被處份, : 則即使被噓爆、被檢舉,板主都應謹守保障使用者權益的立場"之下 : 請板主給我一個合理的回應 : 並還給我一個公道 : 假如我們兩個人無法達成共識 : 我只有向Sportcenter申訴了 : 畢竟我在該板的使用者權益並沒有受到保障 我已經把我的處份方式跟理由講的非常清楚明白, 你可以堅持你的利基,我也有我版規的原則。 我保障你的言論權益, 我並未限制你的發言見文就刪,你的文章至今還有好幾篇在版上活的好好的, 我也未以新聞洗版為由浸你水桶, 同樣的,我也讓版上的使用者有推噓文發表他意見的權利, 也讓他們能決定版上何種文章該存該刪來調整版風走向, X1是版友做出的決定,那就我執行部份我並不覺得有何問題。 以上,不再回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3.25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13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