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AskaYang 信箱]
作者: AskaYang (Aska)
標題: Re: lakers板上關於4/29號被刪的新聞
時間: Fri Apr 30 04:18:59 2010
※ 引述《RAGERACER (Shut The Fuck Up)》之銘言:
: ※ 引述《AskaYang (Aska)》之銘言:
: : 我認為理解力應該是一個板主本來就該具備的
: : 如果文章內容沒問題,光是由噓文數就刪除該文
: : 基本上已經違反了"板主應保障使用者權益的義務"
: : 你拿出"被噓到X1就刪文算是本板不成文的版規"的說法
: : 只能顯示出這個所謂不成文的板規是一個"無法保障使用者權益"的板規
: : 你認為這種板規適用於Ptt任何一個板嗎?
: : 你拿這種板規來執法就有問題了,竟然還問申訴者該如何處理??
: 對於板規存廢與否,
: 見解不同我不多言。
這個不是見解不同就能打發掉的
我相信ptt所有板面都有一個最基本的原則
那就是保障使用者權益
為什麼身為板主的你竟然不了解這一點?
竟然還說是見解不同?
我真的無言了....
: : 如上所說這條板規本來就是個很大的問題
: : 拿RJJ小組長所說的"若是文章本身本來就不該被處份,
: : 則即使被噓爆、被檢舉,板主都應謹守保障使用者權益的立場"
: : 請問你有做到這點嗎?
: 你認為這條板規有問題,我認為沒問題。
: 你拿小組長所言後續的部份跟我爭論,
: 但我的判定結果從第一句就已經結束了。
看完你這三句,我發現你真的沒有身為一個板主該有的理解能力
我把小組長的說法再po一次
"文章是否已達板規該份處標準,由板主認定
若是文章本身本來就不該被處份
則即使被噓爆、被檢舉,板主都應謹守保障使用者權益的立場"
你說你的判定結果從第一句就已經結束了
是指"文章是否已達板規該份處標準,由板主認定"這一句
可是你知道不知道這第一句是以後面兩句為前提下才能成立的?
也就是必須遵守"若是文章本身本來就不該被處份
則即使被噓爆、被檢舉,板主都應謹守保障使用者權益的立場"
你的意思是你的判定結果可以乎略"保障使用者權益"這點
而直接判定???
難道你真的認為板主認定處份與否
不需要考慮到"板主都應謹守保障使用者權益的立場"這一點嗎?
那麼小組長最後所說的那兩句不就有說等於沒說
無論是從國語程度去理解這三句
或是從基本的意義去理解這三句
我實在是很難以相信板主你會冒出
"我的判定結果從第一句就已經結束了"這句話
這已經直接說明了你的判決完全不鳥
"板主都應謹守保障使用者權益的立場"這一點
: 另外這版規我於前次轉錄新聞之爭議時,已於組務版發表過,
: 組務並未提出不適當之異議或要求我廢除這項版規,
: 有興趣你可以參考看看。
我看完了,看完後我再次的肯定你真的沒有身為一個板主該有的理解能力
我的這件事情跟你上次處理的那個事情完全是兩回事
如果你無法分辨,我來告訴你
最基本的差別,我的文章內容沒有問題,他的文章內容本身就有問題
小組長之所以維持判決也在於他的文章本身就有問題
我把他文章內容中的問題說明給你聽:
1.該板友所轉錄的新聞內容為"小布出手太多 加索不爽"
是批評湖人其中某位球員並且有媒體慣用之煽動文字
而這篇文章早已由熱心版友代為翻譯,並捨棄了那些媒體慣用之煽動文字
但他仍執意轉錄這篇有煽動文字的新聞
對照我每一篇所轉的新聞,每篇都是正面的新聞,內容為單純的戰報、
球衣銷售第一、該場勝利Kobe的媽媽親自到球場為他加油
全都是正面的新聞,也沒有那些媒體慣用之煽動文字
2.該板友於文章被刪除後隨即向版主申訴有人人身攻擊之行為,
於板主對於釣魚之行為定義相符
而我呢,我有向你申訴過任何一個人對我的人身攻擊嗎?
對我人身攻擊的可多了,罵我畜牲的都有,但我有向你申訴過任何一個人嗎?
完全沒有,一個也沒有。你沒對他們處份我也什麼話都沒說
我知道這個板討厭我的人很多,因為我在NBA板有很多批評Kobe的文章
但是他表現好的時候我難道沒有讚美嗎?
NBA板#1Bq-QiaC 他的打法我給予認同 #1BGmgLcN 96梯我也是排他先發SG
#1Bn8fdng 年度第一隊裡我的預測名單也有Kobe
假如我是為反而反的人我會打這幾篇文章嗎?
況且我所有對Kobe批評的文章都有論點也有數據來佐證
基本上我對湖人的了解,對Kobe的了解,我不認為會輸給板上的板友
板上的人會討厭我,我能理解,所以我也不會去申訴任何一個人
但是假如我身為一個使用者的發文權益沒受到保障,我絕對會申訴
你知道最後小組長的裁定是什麼嗎?
他的裁定是該板友的確有俗稱「釣魚」行為之嫌
而不是該文章有被噓到X1.....
小組長是肯定你所說的有關於"該板友「釣魚」行為之嫌"
而不是肯定你能夠"在判決時不用考慮使用者的權益"
: : 當然不是每一篇,我也從來沒說過我每一篇都被噓到X1
: : 我從頭到尾指的都是4/29所發的那一則新聞
: : 請不要轉移焦點
: 你認為我轉移焦點,我認為這就是問題所在,
: 如果如你所說,噓你的都是因人廢言,
: 那想必你之前的PO文都是該被噓到X1,甚至噓爆?
: 但事實上此種現象並未發生,
: 你那篇翻譯文下面有多少版友稱讚或感謝你的翻譯?
: 故你所堅持的對人不對事根本不成立,
你所謂"對人不對事根本不成立"是因為"我並非每篇文章都被噓到X1??"
這個邏輯完全錯誤,誰規定一定要所有文章都被噓到X1才算是被"對人不對事"?
你自己看看Lakers板#1BqixGWb 我這篇文章,就有不少人"對人不對事"的噓我
難道就因為這篇推的人比較多,所以我之後就算沒問題的文章被噓到X1
也能拿那篇沒被噓到X1的文章來說明我沒有被"對人不對事"?
板主你似乎不了解"對人不對事"到底要怎麼去分辨....
我來告訴你吧,是否"對人不對事"絕對不是依據"是否所有文章皆被噓到X1"
如果文章內容本身就沒有問題,而噓推文皆針對po文者來進行
這就是對人不對事
: 但你轉錄的文章被噓文,
: 單純是因為你個人在本板轉錄多篇文章之行為被板友認為不當所致,
: 這樣刪除文章我想應該是符合版上共識。
你講的是4/28我所轉錄的新聞
因為我看到板上有板友在同一天po了6篇文章,內容全是轉錄的新聞
那6篇分別為#1Bqbx16d #1BqcYGjw #1BqeEAQn #1BqiMvC7
#1BqkikOP #1Bqkxkwf
當下我認為湖人板應該沒有限制一天能轉錄幾篇新聞
所以我就po了7篇新聞
後來板主以洗文為由將我7篇文章全數刪除
之後我也來信問你到底你所認定的洗文規範為何?
到底是轉錄幾篇新聞才算是你認定的洗文?至少6篇還可以po吧?
結果我得到的答案是"視情節輕重"這種模稜兩可的回答
如果今天板友認為我違反了板規
轉錄了過多的新聞而遭到板主刪除文章
那我也就認了,畢竟其他板友也只轉錄過6篇新聞
但是隔一天,也就是4/29
我心想那就只轉1篇新聞總不會有事吧
結果沒想到該文就被噓到X1後遭到板主刪文
這樣合理嗎?
昨天轉錄過多文章是昨天的事,況且文章也都被刪了
今天僅轉錄1篇文章,就算有板友對我昨天轉錄過多的文章感到不滿
也不能導致我今天這篇"內容沒問題且沒有違反板規"的文章遭到刪除吧
如果其他板友能夠轉錄6篇新聞沒事
為什麼我轉錄僅僅1篇新聞就要遭到刪除?
板主若在判決時完全不考慮該篇文章的內容是否沒有問題
完全以噓文數做為準則
那麼就是觸犯了小組長所說的
若是文章本身本來就不該被處份
則即使被噓爆、被檢舉,板主都應謹守保障使用者權益的立場"
: : 我昨天被刪的文章我就認了
: : 但我今天也只轉了一篇新聞,結果你竟然用昨天我被刪的文為理由
: : 來刪除我今天的這一則新聞
: : 請問這麼做有道理嗎?
: 那篇文章已由"不同"的使用者表達他不願意看到這篇文章的立場,
: 這因素並非跟昨天的事件有關係。
我簡單的問你一句
我的文章有沒有問題?我有沒有違反板規?
你是不是又觸犯了
若是文章本身本來就不該被處份
則即使被噓爆、被檢舉,板主都應謹守保障使用者權益的立場"
: : 請板主要有基本的判斷能力
: : "文章是否已達板規該份處標準,由板主認定"
: : 的前題是建立在
: : "若是文章本身本來就不該被處份,
: : 則即使被噓爆、被檢舉,板主都應謹守保障使用者權益的立場"之下
: : 請板主給我一個合理的回應
: : 並還給我一個公道
: : 假如我們兩個人無法達成共識
: : 我只有向Sportcenter申訴了
: : 畢竟我在該板的使用者權益並沒有受到保障
: 我已經把我的處份方式跟理由講的非常清楚明白,
: 你可以堅持你的利基,我也有我版規的原則。
: 我保障你的言論權益,
: 我並未限制你的發言見文就刪,你的文章至今還有好幾篇在版上活的好好的,
: 我也未以新聞洗版為由浸你水桶,
: 同樣的,我也讓版上的使用者有推噓文發表他意見的權利,
: 也讓他們能決定版上何種文章該存該刪來調整版風走向,
: X1是版友做出的決定,那就我執行部份我並不覺得有何問題。
: 以上,不再回應。
我再簡單的問你一句
我的文章有沒有問題?我有沒有違反板規?
你是不是又觸犯了
若是文章本身本來就不該被處份
則即使被噓爆、被檢舉,板主都應謹守保障使用者權益的立場"
既然你不再回應
我也只好向sportcenter申訴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130.8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13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