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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ISnathan 信箱] 作者: uranusjr (←這人是超級笨蛋) 標題: Re: [通告] 請幫忙觀看上一篇申訴文 時間: Sat May 1 07:28:10 2010 ※ 引述《ISnathan (我會一輩子愛著你的 小su)》之銘言: : ※ [通告] 共 2 人收件 : ※ ldumpling uranusjr : --------------------------------------------------------------------------- : 請兩位版主幫忙觀看這封信件 將上一篇小弟轉寄的文章看完 : 指點小弟是否哪邊有做錯了 感恩 : 簡而言之 在今天小牛打包回家放暑假之前 : 最後一場 @馬刺的比賽 比賽剩下最後十餘秒的時候 : ttptt發了一篇文章 內容如上一封信件 : 小弟覺得她是刻意亂版 所以將其劣退 : 但ttptt剛剛寫信申訴 要求提出劣文退回 : 小弟於是將自己的想法回覆給他 (如上封轉寄信件) : 但是覺得完全自己覺得似乎不妥 故想請兩位版主幫忙看看小弟的處理方式 上面這句看不懂 @@ : 不知道兩位版主以旁觀者的角度來講 小弟此次判決是否有疏失? 或是兩位版主認同? : 若兩位版主覺得有疏失 不妥的話 小弟會自動申請劣文取消 : 畢竟希望能夠請兩位版主以不同角度評定 以免小弟有衝動而誤判之情形 : 懇請兩位版主盡速幫小弟做出評斷了 若方便的話希望能在周日之前獲得兩位版主的看法 : 在此先先兩位版主說聲謝謝了 <(_ _)> : (對於賽季結束還來打擾相當不好意思 只是小弟想多聽聽兩位版主的意見來考慮判決 : 拜託兩位版主了!!) 我看了 deleted 板的文章(順便幫備份以防被洗, 有需要再找我) ttptt 在比賽結束後有 10 分鐘可以刪文 除非他比賽一打完就閃人, 否則他有充裕的時間可以發現自己的文章不受歡迎而自刪 所以現在要考慮兩個點:1) 是否蓄意; 2) 若否, 原 po 有沒有刪文責任 第一部份, 因為板規寫的是「企圖製造板面動亂」, 所以有問題 因為無法認定他是不是故意的, 這部份應是自由心證 所以如果板主自己覺得是故意那就是故意 我個人不敢下定論, 實在都有可能, 但如果要猜一個我會猜蓄意 如果板規能修正成不論蓄意於否都要罰就不會有問題 我想可以修正成「製造板面動亂者」如何處罰, 加上「蓄意者加倍處分」這樣 第二部份, 我認為原 po 有責任自刪 就亂板而言結果成立, 所以維持看板的角度一定刪文, 劣退看規定 不過「亂板文」的定義也很難下 如果定義成「讓大部份板友的文章」那就算, 可是也可以用其他比較嚴格的定義 我會用前面的解釋 -- "問おう、貴方が私のマスター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81.14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4.73.46
windlande:不錯不錯~~ 您也說亂版定義難下,關於我的案子您是自打 06/02 17:05
windlande:嘴巴了....!! 06/02 17:05
ISnathan:亂版的確定義難下 這是u版主的論點 雖然我也認同 但有些 06/02 17:48
ISnathan:情況也算好認 只是無法完全以文字描述 有疑義請找u版主 06/02 17:49
ISnathan:這封信件不是我寫的 其他已經在之前提過 又這似乎不是你 06/02 17:49
ISnathan:的案子 06/02 17:49
windlande:沒關係,只是提醒您關於我的質疑不要又漏看了不回覆XDD 06/02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