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portcent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joejohn 信箱] 作者: HeavyBlue (快q我) 標題: Re: 劣文退回(人身攻擊)[閒聊] 幹你堂口哥出來面對 時間: Fri Jun 18 12:24:00 2010 ※ 引述《joejohn (開始認真了)》之銘言: : 版主~..你誤會嚕 : e04su3堂口大哥 : 這是她的暱稱~ : 不是人身攻擊喔 : 煩請查明 你要不要看看你的內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INNESOTAρM.L.*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3.9.15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95.227 又可見本文之內容,在文章被劣退後,我寄信問版主 向版主說明我並無人身攻擊 版主又請我回去詳看內文 在我又回她一封信後,版主又以不處理私人恩怨為由 認定判決無誤。 我能體諒版主個人與版務需兼顧之辛勞,誤判也是有可能造成的事情 但若要以其標準來強加我處理個人恩怨或對他人做出人身攻擊,這是 我無法認罪的,因為是莫須有的罪名 是故透過申訴欲洗清罪名,望小組長明察 ※ 編輯: joejohn 來自: 114.42.195.227 (06/27 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