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水桶部份維持原判
劣退處份部份則撤消
說明:
板主主觀認定固然為執行板規時所必須
組務也了解新任板主的標準可能與前任板主不一致
但是拿上任之前的文章作為判罰的原因之一,並不妥當
以此案例來說,板主可以先以警告,讓使用者了解界線
過一段時間再依此標準執法,相信可以減少一些糾紛
※ 引述《hpttw ()》之銘言:
: 這部分是我主觀認定的
: 在7/19 NeverEnd129板友發了一篇文
: 文章代碼(AID): #1CGqVKML (Baseball)
: 17851 !X5 7/19 NeverEnd129 □ [閒聊] 大家給予兄弟象的近況一點指教,好嗎?
: 被噓到X5
: 但是礙於這篇文章踩在板規的邊界上沒給予警告
: 7/20又來一篇同樣發文沒幾分鐘被噓到X1
: 為了避免有板友戰起來或是誤踩板規
: 馬上進行處理
: 連續兩天發這種引戰文章
: 而且我回去翻NeverEnd129過去的文章記錄
: 發現他似乎很喜歡引戰
: 所以才判他故意鬧板
: 如果小組長覺得這樣的判決有不妥之處
: 我願意配合更改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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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於棒球群組層級審結
雙方當事人若要上訴,請於 168 小時之內於本板向群組長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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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7.180.18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