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bAXJlv (NBA)
→ momowawa1981:厲害的快點說版主是東海之狼看會不會被告阿 09/18 20:08
→ momowawa1981:ZIDENS麻煩你學一下 一字不漏說版主像東海之狼一樣高 09/18 21:13
→ momowawa1981: ZIDENS哥 快 給你表現 說版主最高 像東海之狼一樣高 09/18 21:19
推 momowawa1981:快點選兩個酸民一搭一唱 說版主道德像東海之狼 快啦 09/18 20:30
推 momowawa1981:要檢舉的點是? 我有說版主像東海之狼一樣高嗎 09/18 21:40
10/18
→ ZIDENS :疑 那某人說 快說版主和東海之狼一樣高 就沒事 09/18 21:30
在推文中檢舉包含人身攻擊用詞,
出於沒有判例可循,
原判決為水桶,更正為警告一次。
之後類似案例將不予警告直接水桶。
該文本來我是水桶的
因為
"討論底限且在版主默許之下提到禁語"
→ dOodoOhOw :指使別人說禁語是說出來的那個傢伙自己要中招 09/18 21:22
是在這句話下
故我認為說出來的傢伙自己要中招
那指使別人的就沒事?
我那句話就是這個意思
跟本很明顯是質疑版主
→ ZIDENS :疑 那某人說 快說版主和東海之狼一樣高 就沒事 09/18 21:30
那某人 指 使 別 人 就沒事
但後來版主"不知為何"臨時"微修"版規(公告甚至還沒出來就先實施)
所以我就進桶了
但礙於無先例 所以記警告一支
當然其他板有無先例我是不知道
但就我個人來說板務文禁止討論板務事項我還是第一次知道
但不巧
板主認為
"學佛學到那裡去了,跟許純美有什麼不同?"
這句話是人身攻擊,且有新聞案例
更不巧的是
→ dOodoOhOw :「學佛學到那裡去了,跟許純美有什麼不同?」 09/18 21:07
按照版主臨時增訂的版規
討論版務禁止提到禁語
他自己也進桶了
但版主認為
這個發文沒有針對任何人,因此視為針對發文者,不過原發文者是他自己 所以他只是自婊 無罪
我提出質疑
那是否以後我個人發出kobe的新聞
然後我在底下推文
「打球打到哪裡去了,跟陳進興有什麼不同?」
我也沒有針對任何人,因此是為針對我自己,我自婊 無罪吧?
但版主卻說
他那句是對違規事實發言
而我如果是這樣發文就是針對標題
我很好奇版主的雙重標準
為何他一下說他沒有針對任何人
一下說他是針對違規事實發言
照版主所論述
若是沒有針對任何人=針對他自己
那我那套說法也行的通
若是針對違規事實,很抱歉那他自己採到地雷
說出禁語了 因為他不是自婊發言
結果板主為他的雙重標準做了解釋
他說站規給予版主自由心證的權利
所以他"自由心證"認為他那句是沒有針對任何人
若有人用我那套說法
他就會"自由心證"認為是在說內文的人
喔?
姑且不論自由變換板規好了
雖然這也是一件大事
但
將"自由心證"發揮到極致是怎麼回事?
只准官兵放火
不準百信點燈?
板主講禁語,結果自己利用板主權限解套
而我們這些無辜的鄉民就只能這樣任由板主擺佈?
煩請小組長定奪
證據信件稍後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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