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ZIDENS 信箱]
作者: dOodoOhOw ()
標題: Re: 檢舉
時間: Mon Sep 20 22:13:00 2010
※ 引述《ZIDENS (肉先生)》之銘言:
: ※ 引述《dOodoOhOw ()》之銘言:
: : 1. 這個發文沒有針對任何人,因此
: : 2. 視為對原發文者,不過
: : 3. 原發文者是我自己,所以
: : 4. 如果你喜歡硬掰的話可以說我自表是許純美,
: : 不過恐怕還稱不上你所謂的人身攻擊。
: : 要掰也認真點掰。
: : 另外本人提供你公開此篇通信完整內容的許可,
: : 你閒著沒事幹又想玩無聊文字遊戲的話,請自便。
: 喔?
: 閣下的意思是說
: 以後我自己發
: 有關kobe的新聞的相關推文
: 可以推
: 打球打到哪裡去了,和陳進興一樣強
: 1. 這個發文沒有針對任何人,因此
: 2. 視為對原發文者,不過
: 3. 原發文者是我自己,所以
: 4. 如果你喜歡硬掰的話可以說我自表是陳進興,
: 不過恐怕還稱不上你所謂的人身攻擊。
: 有沒有版主想解套結果論述被人改幾個字就還回去的八卦?
你自認聰明程度一流的八卦我倒是想先查查看,
可能國安局會知道吧。
水桶文的主題是什麼?球員嗎?使用者嗎?
聽說水桶文的主題叫做違規事實。
能把「人」跟「違規事實」作類比我只能說你的理解力與眾不同。
如果我這稱得上解套,你這就叫做牽拖。
至於你的想法會不會被視為違規?
在事件發生之前都叫做假設性問題我不予回答。
我只知道我處理版務的方式不會因為幾個為亂而亂(承認與否I don't care)的人改變。
比較有建設性的部分是關於版規的修訂跟公告,
這在之後的版務會議會列入討論。
至於這種無意義的文字遊戲等玩得精一點再來吧,
自以為套幾個鄉民梗很幽默就「贏」了...
還是應該說就「有理」了?
那就繼續套吧。
要嘛你就連署把我搞下台我戰起來更方便,
要嘛你就繼續在推文裡「QQ哈哈^^有沒有八卦」,
我只知道你們讓我的中打速度有點進步,感恩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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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吃到檸檬口味大便 ◢███▌
█ ◥▌ 還是大便口味檸檬阿~?█ ...... ◤◤◤█
◤□︵□▌ 講話怎麼會又酸又臭??█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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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ψQSWEET 想跟我嘴砲你級數不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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