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抱歉請不要模糊小組長焦點
: 這樣要說嘟嘟好2嘟嘟好3也是踩線可以接受
: 我明顯加上疑問了 且是在妳疑似放行的論點下提出的問題
: 並無人身攻擊意味
: 你卻以踩到禁語為由 開先例警告
: 也...勉勉強強可以接受
: 但你自己引用那段許純美的言論
: 自己也是踩線
: 為何檢舉後你自由心證以自婊為名放行自己?
: 因為你自己沒有檢舉你自己 所以就沒事?
: 人身攻擊不一定要被攻擊者當事人才可以檢舉吧?
: 我從沒聽說kobe lbj會用ptt寄檢舉信
原判定為違規使用者的言論對象是球員,
(由於是回應前一人的推文是間接而非直接)
該篇文章中使用者的言論對象是版主,
而兩者視為人身攻擊的原因皆是不當比較。
雖然通常我不回答假設性問題,
但你之前寄給我的站內信中的舉例,
所謂「在自己發的Kobe文底下推陳進興」云云,
按邏輯判定為,或至少可視為疑似針對文章主角Kobe,
我會選擇判定為違反版規。
引述內容「學佛學到哪去了...許純美...」,
該篇文章並沒有提到任何學佛的人/團體,
並且引述這個句子之中也不包含人身攻擊用詞,
在邏輯上缺乏攻擊對象,
就版務處理原則上原發文者是我自身,
句中也不具備任何能歸類於謾罵或是不雅用詞的內容,
跟原本違規的人以及推文中的兩個使用者的狀況完全不同,
你的論點並沒有依據。
: 灰色地帶有一定可能性涉及人身攻擊
: 老狐狸帶有狡詐,陰險之意 難道狡詐陰險就不是負面詞語?
: 一樣是灰色地帶
: 卻因為有大量湖迷提到就放行?這什麼道理?
: 老狐狸就不是灰色地帶
: 專家只是訓練有素的狗 這種詼諧的詞語就是灰色地帶?
: 言而無信就是畜牲 這種正面意義的詞語也是灰色地帶?
: 意指人最重要就是誠信
: 若無誠信則與畜牲無異
: 這樣可以被解釋為人身攻擊真的很誇張
: 還有最近的無腦熱火
: 人家意思明明是在說熱火在2K11中能力作弊
: 不用腦袋玩(意指不需要戰術)都可以輕鬆獲勝
: 居然也被解釋為人身攻擊
: 你不懂宅用語我卻懂
: 還真是哭笑不得啊...
: 不過解釋應該有人連同自己檢舉自己的檢舉信寄給你了
: 為何假裝沒這回事又是另外一回事囉~
第一個判決是比較現行辭典對於老狐狸一詞的定義,
包含「狡猾(負面)」、「多謀(中性)」、「睿智(正面)」等多重解釋,
但即使是其中負面的部份也未達人身攻擊的尺度。
第二個判決是在關於球評的文章中出現,
球評是一個正式職業,不管其程度高低或是言論被認可與否。
在這樣的文章下面出現「專家是訓練有素的狗」,
判定為人身攻擊並沒有不合理之處。
第三個判決狀況同上,
在主題是「口頭承諾而未執行」的文章之中,
視為對於文章主角的攻擊屬正常判決。
第四個判決則是因為出現了「無腦」一詞,
並且與球隊名稱「熱火」連用,
在不能確定使用者原本用意,
並且主題是電動的情況下,
這樣的判決或許可以討論但並非錯誤判決。
第四個判決的第二個理由則是在未來有同樣狀況發生時有判例可循,
→ doodoohow:無腦熱火超強
→ doodoohow:噢我是說2k11喔不要誤會
現在以類似這種狀況攻擊球員或球隊再「補充說明」試圖脫罪的情形已經存在,
這次的判決只是尺度收緊的首例。
: : 2. 為了避免公告文佔去太多版面,
: : 現在的作法是將數個案例併成一篇公告處理,
: : 所以有可能會出現「水桶了但還沒看到公告」,
: : 或者是「應該要水桶的人但還沒水桶」的狀況,
: : 這的確是我目前必須改進的部分。
: 這部份你自由心證吧
: 進桶的且有爭議的大部分是哪些迷你自己心裡有數
: 你自己甚至還在ez及總版提到過(  ̄ c ̄)y▂ξ
: 要在這邊假裝沒立場....恩..算了
我的看法是爭議並非我的判決造成,
而是認定我有預設立場的人穿鑿附會,
不能提出有效論述跟佐證的話我不予回應。
至於EZ版的發言不論就個人行為而言洽當與否,
皆是以一般使用者身分,
與NBA版及其版務皆無關。
: : 另外作為版主在簽名檔的使用上的確有不當之處,
: : 之後在公告文的部分應會將其去除。
: 去除就可以無罪?
: 那我們這些小老百姓動不動就被你們從delete抓出來桶
: 是桶心酸的?
: 之前做過的事就可以無責?
: 以後不能用是一回事
: 以前用過該受處罰是另外一回事好嗎
「不當」是因為該簽名檔的內容是左方的人物對右方的人物出言挑釁,
對於文章的閱讀者而言可能會造成不悅,
但右方人物沒有足以標示出其身分的符號/圖形/顏色/註解/對話/事件...等等,
與常見的三熊圖(標示出相關事件內容/對話或代表人物)、控制碼(使用者個人資料)、
借代式的符號(如八卦版的吱吱跟蛆蛆、棒球版的香蕉)有所不同,
也不存在任何向閱讀者傳遞資訊的發言(例如在簽名檔是「幹你娘。」),
或是對特定人物/族群/甚至作品中角色的攻擊(例如N-word、「韓狗」、「共匪」等等)。
右方人物是一個完全不存在的目標物,
雖然以版主身分以及公告文的功能而言「不當」所以應被修正,
但並沒有違反NBA版現行版規之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21.54
※ 編輯: dOodoOhOw 來自: 59.112.121.54 (09/29 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