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odoOhOw ()》之銘言:
: : 抱歉請不要模糊小組長焦點
: : 這樣要說嘟嘟好2嘟嘟好3也是踩線可以接受
: : 我明顯加上疑問了 且是在妳疑似放行的論點下提出的問題
: : 並無人身攻擊意味
: : 你卻以踩到禁語為由 開先例警告
: : 也...勉勉強強可以接受
: : 但你自己引用那段許純美的言論
: : 自己也是踩線
: : 為何檢舉後你自由心證以自婊為名放行自己?
: : 因為你自己沒有檢舉你自己 所以就沒事?
: : 人身攻擊不一定要被攻擊者當事人才可以檢舉吧?
: : 我從沒聽說kobe lbj會用ptt寄檢舉信
: 原判定為違規使用者的言論對象是球員,
: (由於是回應前一人的推文是間接而非直接)
: 該篇文章中使用者的言論對象是版主,
: 而兩者視為人身攻擊的原因皆是不當比較。
: 雖然通常我不回答假設性問題,
: 但你之前寄給我的站內信中的舉例,
: 所謂「在自己發的Kobe文底下推陳進興」云云,
: 按邏輯判定為,或至少可視為疑似針對文章主角Kobe,
: 我會選擇判定為違反版規。
: 引述內容「學佛學到哪去了...許純美...」,
: 該篇文章並沒有提到任何學佛的人/團體,
: 並且引述這個句子之中也不包含人身攻擊用詞,
: 在邏輯上缺乏攻擊對象,
: 就版務處理原則上原發文者是我自身,
: 句中也不具備任何能歸類於謾罵或是不雅用詞的內容,
: 跟原本違規的人以及推文中的兩個使用者的狀況完全不同,
: 你的論點並沒有依據。
該篇文章(東海之狼違規推文)也沒有提到任何強暴的人/團體吧
亦或版主自動和KOBE某行為聯想?
後面文章提到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原內容也沒有提到任何不要臉的人/團體
喔?你的推文就要看文章與推文關聯性 其他人就不用?
再者
就邏輯上 我的推文也是缺乏攻擊對象
硬要找個對象 主詞大概就是那個某人 也就是一直指使我那位
只是詢問罷了 根本很明顯 卻因不管任何形式的人身攻擊都算
要引述版規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人身攻擊的是您
現在說要看推文內容的也是版主大人您
請問上次硬凹的公告文都還沒出來
這次又要硬凹你沒事了嗎?
公告不知道要等多久耶
為何我的標準與您的標準完全不同呢?
我就是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人身攻擊
你就是要看推文內容?
太誇張了吧?
: : 灰色地帶有一定可能性涉及人身攻擊
: : 老狐狸帶有狡詐,陰險之意 難道狡詐陰險就不是負面詞語?
: : 一樣是灰色地帶
: : 卻因為有大量湖迷提到就放行?這什麼道理?
: : 老狐狸就不是灰色地帶
: : 專家只是訓練有素的狗 這種詼諧的詞語就是灰色地帶?
: : 言而無信就是畜牲 這種正面意義的詞語也是灰色地帶?
: : 意指人最重要就是誠信
: : 若無誠信則與畜牲無異
: : 這樣可以被解釋為人身攻擊真的很誇張
: : 還有最近的無腦熱火
: : 人家意思明明是在說熱火在2K11中能力作弊
: : 不用腦袋玩(意指不需要戰術)都可以輕鬆獲勝
: : 居然也被解釋為人身攻擊
: : 你不懂宅用語我卻懂
: : 還真是哭笑不得啊...
: : 不過解釋應該有人連同自己檢舉自己的檢舉信寄給你了
: : 為何假裝沒這回事又是另外一回事囉~
: 第一個判決是比較現行辭典對於老狐狸一詞的定義,
: 包含「狡猾(負面)」、「多謀(中性)」、「睿智(正面)」等多重解釋,
: 但即使是其中負面的部份也未達人身攻擊的尺度。
: 第二個判決是在關於球評的文章中出現,
: 球評是一個正式職業,不管其程度高低或是言論被認可與否。
: 在這樣的文章下面出現「專家是訓練有素的狗」,
: 判定為人身攻擊並沒有不合理之處。
: 第三個判決狀況同上,
: 在主題是「口頭承諾而未執行」的文章之中,
: 視為對於文章主角的攻擊屬正常判決。
: 第四個判決則是因為出現了「無腦」一詞,
: 並且與球隊名稱「熱火」連用,
: 在不能確定使用者原本用意,
: 並且主題是電動的情況下,
: 這樣的判決或許可以討論但並非錯誤判決。
: 第四個判決的第二個理由則是在未來有同樣狀況發生時有判例可循,
: → doodoohow:無腦熱火超強
: → doodoohow:噢我是說2k11喔不要誤會
: 現在以類似這種狀況攻擊球員或球隊再「補充說明」試圖脫罪的情形已經存在,
: 這次的判決只是尺度收緊的首例。
恩
自由心證
我所說的狡詐 陰險 完全被忽視了
亦或版主認為老狐狸沒有這意思
亦或版主認為陰險是中性的
二三點 照你所謂與文章的關連性的觀點來看
是沒什麼好反駁的
那麻您思考一下 東海之狼和LBJ的文章到底有什麼關係
公告文和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又有什麼關係
至於第四點
尺度收緊首例?
首例就是毫無公告 直接桶 連警告都沒有?
再者 您推文若出現在遊戲以外文章還有待討論
該篇推文明顯是在2K11的文章底下
誰會沒事去誤會?
既然您說可以討論
那是要私底下在寄信給您嗎?
恩...不回答假設性問題的人
怎麼把未來的假設性推文都先想好了Q_Q
: : 這部份你自由心證吧
: : 進桶的且有爭議的大部分是哪些迷你自己心裡有數
: : 你自己甚至還在ez及總版提到過(  ̄ c ̄)y▂ξ
: : 要在這邊假裝沒立場....恩..算了
: 我的看法是爭議並非我的判決造成,
: 而是認定我有預設立場的人穿鑿附會,
: 不能提出有效論述跟佐證的話我不予回應。
: 至於EZ版的發言不論就個人行為而言洽當與否,
: 皆是以一般使用者身分,
: 與NBA版及其版務皆無關。
一般使用者在該版提到某版版主的心聲
恩 我想應該是無關 把EZ當HATE罷了
WB是你自己人
噓的反湖也是不少好嗎...
並不是穿鑿附會 而是大部分判決都有爭議
且很不幸的幾個判決下來 有爭議的大部分都是立場與您相反者
放行的也很不巧都是與您立場相同者
巧合?
有這麼巧難免會讓人起疑吧
: : 去除就可以無罪?
: : 那我們這些小老百姓動不動就被你們從delete抓出來桶
: : 是桶心酸的?
: : 之前做過的事就可以無責?
: : 以後不能用是一回事
: : 以前用過該受處罰是另外一回事好嗎
: 「不當」是因為該簽名檔的內容是左方的人物對右方的人物出言挑釁,
: 對於文章的閱讀者而言可能會造成不悅,
: 但右方人物沒有足以標示出其身分的符號/圖形/顏色/註解/對話/事件...等等,
: 與常見的三熊圖(標示出相關事件內容/對話或代表人物)、控制碼(使用者個人資料)、
: 借代式的符號(如八卦版的吱吱跟蛆蛆、棒球版的香蕉)有所不同,
: 也不存在任何向閱讀者傳遞資訊的發言(例如在簽名檔是「幹你娘。」),
: 或是對特定人物/族群/甚至作品中角色的攻擊(例如N-word、「韓狗」、「共匪」等等)。
: 右方人物是一個完全不存在的目標物,
: 雖然以版主身分以及公告文的功能而言「不當」所以應被修正,
: 但並沒有違反NBA版現行版規之虞。
喔?
給個假設性問題
如果我簽名檔左方人物對右方人物挑釁
內容如下
你是吃了蚵鮮口味的強煎飯
還是強煎飯口味的糊米啊
怎麼講話又腥又臭
右方人物沒有足以表示出其身分的符號/圖形/顏色/註解/對話/事件...等等
不存在任何像閱讀者傳遞資訊的發言
也沒有對特定人物/族群攻擊
右方人物是一個完全不存在的目標物
我想應該也沒有違反NBA版現行版規之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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