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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系統與新功能 將原發文門檻規定 增修為發文門檻與發文限制條例 暫行運作三個月 1. 發文門檻部分比照#14naNKh3 2. 發文限制(如禁止自刪文章等新功能) 比照#14naNKh3 應由板主適當舉證該限制之必要性 並置底一週後 至組務板(SportCenter板)申請 並由全體板主附署 3. 上述申請需經所屬小組長核定同意 無小組長之看板由群組長代行核定 4. 組務相關看板之門檻與限制 由群組長與各小組長討論後施行 不受本條例限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146
RJJ:補充:請所有板主至 BM 板了解本次 PTT 更新的內容 10/25 15:27
※ 編輯: mousepad 來自: 61.224.40.119 (10/29 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