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JJ (傳說中的小米)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申訴] 棒球版ashrum水桶不當
時間Thu Nov 11 04:43:29 2010
請 ashrum 板主補充說明:
※ 引述《ashrum (玄鳳阿修拉姆)》之銘言:
: 在hate7788板友來信詢問水桶原因時
: 在下已解釋違規條文為"引戰",
: 且主要是經勸告後置之不理才予水桶判決
請問勸告後置之不理是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09.4
推 ashrum:無改善文章內容行為 或 來信詢問認定引戰之原因 11/11 19:16
→ RJJ:所以你是先寫信告知該文已被認定為引戰,要求當事人改善嗎? 11/12 08:30
※ 編輯: RJJ 來自: 140.113.209.4 (11/12 08:31)
推 ashrum:negative,僅標記S與在推文下註明 11/12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