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JJ (傳說中的小米)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申訴] 棒球版ashrum水桶不當
時間Sun Nov 14 03:51:34 2010
判決:
若申訴人無其他水桶警告前科,則修改判罰為水桶十五日
請 ashrum 板主於十一月二十日之前將水桶期限修正
若有,則維持原判
說明:
單看此判罰原文,引戰之意並不嚴重,原應先處警告
然看申訴人之過往發文,往往遊走於挑釁引戰界線之間
可見此次並非無心之過
因此給予水桶十五日的懲罰
※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請 ashrum 板主補充說明:
: ※ 引述《ashrum (玄鳳阿修拉姆)》之銘言:
: : 在hate7788板友來信詢問水桶原因時
: : 在下已解釋違規條文為"引戰",
: : 且主要是經勸告後置之不理才予水桶判決
: 請問勸告後置之不理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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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於棒球群組層級審結
雙方當事人若要上訴,請於 168 小時之內於本板向群組長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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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09.4
推 ashrum:經查,Hate7788板友無過往水桶記錄.故依循此判決改判 11/15 21:05
→ ashrum:感謝組長 11/15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