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haichi5566:無議 01/18 13:39
※ 引述《shaichi5566 (鞋志)》之銘言:
: #1DD0P1-1
: 噓 shaichi5566 :這樣可以去住旅館阿 沒這樣大家要怎酸狗鼻? 01/17 17:40
: 人身攻擊30天
引用 NBA 板置底板規如下:
微調項目-關於人名譯名使用:
除了球員原名及其正式縮寫之外,
譯名「僅可使用台灣地區新聞所採用」者。
球員綽號等以不構成人身攻擊,
並且能為其他使用者所理解為原則。
(處理方式:勸說仍屢犯者視情況先警告後水桶,
此條文規範項目包含推文。)
請問原申訴者 shaichi5566 君還有甚麼要說明的嗎?
籃球群組 Hoplit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7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