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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xing6326 (星擊落)》之銘言: : 推 e04su3:小組長邏輯要重修 罷免的時候 文章數達到標準 03/19 14:05 : → e04su3:這已經達到罷免標準 事後卻在這文章數打轉 03/19 14:06 : → e04su3:早不刪 晚不刪 就在罷免的時候刪 小組長難道沒判斷能力嗎 03/19 14:06 根據運動群組內罷免的相關規章,罷免案提出後必須由所屬組長進行 審查,而在審查的執行細節上,根據先前組長們和群組長的共識,僅 以形式審查為主。換言之,組長僅會查核罷免原因是否詳盡填寫、罷 免提案人資格是否符合... 這類事務性的問題,把實質的決定權交到 參與罷免投票的板友身上。 今天的狀況是,我在審查提案人資格時發現發文數量不足,本來應該 直接裁定不成案,但是由於我知道 easychat 板最近有大幅刪文的狀 況,所以先上 easychat 板進行查詢,而在沒有具體事證的狀況下, 才轉而要求提案人說明狀況;因為這事關使用者是否在罷免資料上造 假、或是板主是否濫權技術性杯葛罷免案;前者攸關罷免案正當性, 後者則決定該板主是否應立即被解除板主職務。 事情的最後,由於提案人 sxing6326 君重視罷免案進程勝過一切 , 選擇抽回本次提案改由其他資格較無爭議之板友另行提案,才裁定此 次罷免提案無效退回。 所以,整件事情在「程序上」並沒有「文章數達到標準」的狀況,或 許 sxing6326 君在提案的當下文章數是超過 100 的,但至少在我依 規定對提案人資格進行審查的時候,sxing6326 君的文章數是不足的 。這麼一來,自然也沒有「早已達到罷免標準,事後卻在這文章數打 轉」的問題,也因此你這串推文的前提是有問題的。 另外,由於 easychat 板板主是進行大規刪除主題無關或一行文的動 作,雖然時間點給人相當大的想像空間,但是你無法直接將其連結為 針對罷免提案人之技術性杯葛(刪除文章使其不符罷免提案資格); sxing6326 所提出 google 備份之證據 ,純看標題又實在和 NBA 扯 不上關係,就算確定為該板主刪文,同樣沒辦法確定其動機為單純管 理板面或是使罷免提案人資格不符。說的簡單點,我不可能只憑刪文 時機那些情境證據就靠猜測去腦內補完整件事情。 最後,關於邏輯要重修那些有的沒有的,我就不收下了,你留著慢慢 加菜就好... 籃球群組 Hoplit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70.239.223
Ruri:有個建議,這件事情的判例,是不是代表以後罷免主提案人的文章 03/19 18:25
Ruri:以小組長審查的時間為準,而不是提出罷免案的時間為主,這樣就 03/19 18:25
Ruri:不會有認定上的爭議 03/19 18:26
ganbaday:一直以來都是以組長看到時為準呀 03/23 02:29
ganbaday:其他群組審查板主沒上站也只能這樣 03/23 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