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解釋一下板規三的由來
第三條
轉錄文章(含轉入及轉出)需經由原發文者同意,惡意轉文引戰者加重處罰。
新聞則不在此限,但請註明出處。
備註1:若文章未刪推文,板主會以!進行鎖文,在此情況下原轉文者仍能進行修改。
但若在版主提出口頭警告的12小時內若仍未修改,文章將劣退+水桶一個月。
備註2:轉文中若有包含違反象板板規的推文,請在轉錄後刪除。
而其他論壇或私人Blog的消息,若公開會造成原作者困擾者,亦依此條板規辦理。
違反者一律劣退+水桶,期限將視程度而定。
當初制定板規三的用意為
因為本板為避免不必要的紛爭
以及出現讓本板板友不舒服的字眼
所以在其他板規都有明文規定禁用的字句
當然在轉錄的文章內也不能有例外
所以才會要求若轉錄的文有違規的推文需要刪除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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