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rmoon (有志難伸優質寫手ㄉ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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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請] NBAEasyChat更換板主
時間Mon Apr 25 10:37:03 2011
※ 引述《Hoplite (票爺是民主的燈塔)》之銘言:
: ※ 引述《ZIDENS (U的意志)》之銘言:
: 抱歉上一篇對於「一定程度的管制」寫的不夠明確,在這邊我還是把
: 事情寫的具體點。
: 簡單的說,對於他板 板務/板規/板主 的討論必需以不帶攻擊意味,
: 並不使當事人產生不愉快為前提:覺得在他板被水桶很無辜討拍可以
: ,但是請避免攻擊他板板規與板主。想要「關心」板友可以,但是若
: 該板友產生反感,可以要求停止討論,板主需作出處理。至於那些諷
: 刺其他看板人氣、指控板主吃案... 這類的文章,則應該禁止。
: 具體的例子來說的話,以下三篇文章請視為違規:
: 文章代碼(AID): #1DahhouJ (NBAEasyChat) [ptt.cc] [閒聊] 吃好飽
: 文章代碼(AID): #1DaUw125 (NBAEasyChat) [ptt.cc] [閒聊] 榮景
: 文章代碼(AID): #1DZD-Tgw (NBAEasyChat) [ptt.cc] [閒聊] 總板新板規
: 雖然已經超過說好的十二點,不過如果你覺得這樣的執行標準可行的
: 話,惠請回文告知。
: 籃球群組 Hoplite
我受夠了,直接回文比較快。
"具體的例子來說的話,以下三篇文章請視為違規"
......你到底是憑什麼說這種話。
自己去翻翻ptt站規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組長權力的第一到第十條哪一條有賦予組長為看板文章設立標準的權力????
好吧,就算你引第二條
(2)組規制定權:
組長有制定該小組的組規制定權,但仍須符合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之規定
,與上層規範牴觸者無效,除另訂之規範不在此限。
但是根據ptt
版主權利義務規範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站規明確將文章管理權賦予版主,你的組規與上層規範牴觸,
這是根本無效的東西。
你拿不存在的權力要求版主遵照你的文章審核標準是為
濫權,
不讓依照一定程序選舉產生後的版主上任是為
瀆職,
既濫權又瀆職,你到底還有甚麼臉坐在小組長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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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118.97
※ 編輯: permoon 來自: 140.122.118.97 (04/25 10:37)
※ permoon:轉錄至看板 NBAEasyChat 04/25 10:38
推 u5710587:濫權瀆職應該可以拔掉他這個小組長位置吧.. 04/25 15:43
推 cancerho:那沒品的人可以封鎖IP嘛 04/25 17:45
→ Jefa910:小組長我實在不希望你下台 但你這次雙重標準又自以為是 04/25 19:39
→ Jefa910:真的很令人無言 當上小組長處理事情請公平 公正 04/25 19:40
→ Jefa910:如果只能處理成這樣乾脆別幹了 04/25 19:40
推 vi6:推 04/25 23:09
推 GriffinBlake:你這樣回文他不會回你啦 你就只能這樣了嗎??? 04/25 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