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JJ (傳說中的小米)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Re: [罷免版主]BASEBALL版版主ashrum
時間Mon Jun 6 15:22:08 2011
根據組規罷免辦法的規定,組務僅做形式上的程序審核
在此宣布此罷免案通過審核,主提案人可至 PttNewSport 板提案
但組務在此有兩點聲明:
一、簽名檔可視為文章的一部份,就組務的角度來說,第一點並不成立
二、板主行事或有爭議及違反板規之處
但當事人於罷免案提出之前尚未申訴
其他人也未曾於 CourtBasebal 板提出檢舉
雖然這並不違反組規罷免辦法的規定
但以組務的立場來說,並不樂見使用者與板主在充份溝通及調解之前
即利用最後手段解決紛爭
※ 引述《JACK987 ("胡鬧大隊長")》之銘言:
: ※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 本案進入審核階段
: : 請提案人回答:
: : 一、請簡述罷免理由中所述事項,包括板主判決 AID 及反對原因
: #1DwwSRSk
: 反對理由有2
: 1. 八、推噓文、發文請勿內含政治文、黑特文、廣告文、注音文、他
: 板賭盤、商品交易文、張爸文等,或在文章、推噓文中吵架、
: 引戰,及將他板恩怨帶入本板。更嚴禁利用編輯竄改、刪除文
: 章推噓文內容,影響他人發言權利。(明顯違反板規者,如:公
: 佈私人資料、提供非法連結者不在此限)*2011/1/19修改
: 該條板規規範根本不包含簽名檔在內 板主卻已簽名檔違規為由水桶korking52013
: 2. 承上 該爭議文主文 #1Dwta6ye 實乃conbanwa網友所發
: 經查IP並非korking52013分身 豈可以conbanwa之簽名檔
: 連帶水桶korking52013
: : 二、請問被加桶的使用者是否有提出申訴?
: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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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09.4
推 JACK987:...經多位板友PO文解釋板規引用錯誤 仍置之不理.. 06/06 18:45
→ yingrain:那些解釋文內還有謾罵的字眼 06/06 20:04
→ yingrain:跟版主力爭版規判斷標準可以 但用字可以更中性吧 06/06 20:05
推 wijj:不就是反象板容不下象迷板主嗎,早點離職開心一點 06/06 20:18
→ WeAntiTVBS:我個人覺得已經夠了,建議組務可以出手了 將兩位表現 06/06 23:00
→ WeAntiTVBS:不佳與立場有問題的板主立即停權並介入代管比較好一些. 06/06 23:01
→ WeAntiTVBS:然後比照小強尼,即刻列入貴組不受歡迎名單 06/06 23:03
推 clywin123:嗯哼 06/07 00:22
→ Benvera:板規引用錯誤的確有過失 06/07 00:56
→ Benvera:但是大將軍不只一次使用"奸人"影射特定球迷~ 06/07 00:57
→ Benvera:雖然不去對號入座就沒事,但用這詞難道很妥當嗎? 06/07 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