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efa910:H小組長處理案件通常3~4天才回一次 但不是回了就會有結果 08/11 14:49
→ Jefa910:所以常常拖很久一件案子還沒處理完 08/11 14:50
→ Jefa910:如果小組長回應的速度很快 21天先放是沒問題的 08/11 14:51
→ Jefa910:但如果是3~4天 使用者申訴 3~4天 組長回應 3~4天 版主回應 08/11 14:51
→ Jefa910:使用者水桶也幾乎期滿出來了 也不會再想繼續申訴 08/11 14:53
→ Jefa910:會變成申訴沒用的感覺 08/11 14:53
→ mousepad:這是整個[國家體育場]通用的規定 主旨是保障使用者基本權 08/11 16:56
→ mousepad:所以請先暫時先避免立刻跳到對個別小組長處理模式的質疑 08/11 16:57
→ mousepad:另外, 畢竟免洗id的問題需要預防, 我可能會設定上站次數 08/11 16:59
→ mousepad:限制, 例如上線滿XX次才受這個條款保障... 08/11 16:59
→ mousepad:由於這些變革影響頗大, 請使用者與板主盡可能參與討論 08/11 17:00
→ mousepad:希望在兩個月內可以放進組規開始試辦 08/11 17:01
推 Jefa910:好 08/11 19:29
推 joh:Jefa的case就是水桶後被結案 08/11 20:34
→ joh:我個人想法 就是組物5個工作天沒有進度 08/11 20:34
→ joh:就可以申告了吧? 總共21天沒處理完就必須交予上一級裁定 08/11 20:35
→ joh:然後使用者先解水桶 但判決過後補償行政過失? 08/11 20:35
推 kbw81:版主忙到沒空顧版時都會請假或請辭 那小組長呢 可以下台嗎 08/11 21:52
→ cola1230:我對於小組長沒空說真的沒啥意見 老大不小的人都會很忙 08/11 23:28
→ cola1230:只是不能接受那種百般挑難的審理心態 完全傲慢 08/11 23:28
→ cola1230:有興趣可以去看一下之前JEFA的申訴文 有統計小組長 08/11 23:29
→ cola1230:一樣的問題 問了幾次...這樣持續一個多月 這就是站務人員 08/11 23:29
→ cola1230:堂堂NBA大板 幾百人選出的的 附有民意的板主 被阻絕上台 08/11 23:30
→ cola1230:憑什麼讓一個 連民意都沒有的人去審核? 08/11 23:30
推 kaiba541:很佩服群組長為使用者權益著想之開闊胸襟,但我覺得這些 08/12 00:09
→ kaiba541:都是其次。追根究底會有這些問題,原因都出自於濫權水桶 08/12 00:09
→ kaiba541:的板主不當處分。 08/12 00:09
→ kaiba541:如果沒有規定去加重板主處分應該給與實質理由,那麼類似 08/12 00:10
→ kaiba541:"要上組務請便""不然呢""我沒那麼多時間慢慢回"這種不負 08/12 00:11
→ kaiba541:責任的濫權處分,造成組務必須受理造成延宕的情況只會一 08/12 00:12
→ kaiba541:再上演。 08/12 00:13
→ kaiba541:因此本人認為,先課予板主水桶處分的說理義務才是上策 08/12 00:14
→ kaiba541:如果組務審理之後發現板主沒有進到此項義務,累積幾次就 08/12 00:14
→ kaiba541:拔掉板主職位,或許比討論關幾天先放來說更是正途 08/12 00:15
推 joh:而且籃球小組長也不是第一次拖案了 是否該警告? 08/12 01:07
→ joh:他常常就文字兜圈子 跟他溝通的人都不知道怎麼溝通 08/12 01:08
→ cola1230:組長已經有做出第一次處分了 靜待佳音 08/12 01:16
推 RJJ:群組長已經說過請勿針對個案了,請針對提案討論,謝謝 08/12 02:22
推 Lenny115:群組長推一個! 08/12 02:55
→ Gerrard1004:很不錯的提案 謝謝~群組長 08/12 08:01
→ Gerrard1004:有的其他群組連一點規劃都沒有 08/12 08:01
推 allen7257:我比較想知道對版主執法的疏失有處罰嗎 08/12 11:25
推 allen7257:討論個案?提案?現在的問題好像都是人的問題 08/12 14:46
→ mousepad:把問題個人化的話,反而就簡化了.我不認為問題只在"個人". 08/12 18:01
→ mousepad:不過如果認為自己的申訴花的時間都在官僚程序上、而非實 08/12 18:02
→ mousepad:質審理上, 可以往更上一級申訴該層級官僚程序繁複的問題 08/12 18:03
→ mousepad:但這也更說明了不能把問題簡化為個人, 我會將此寫入組規 08/12 18:06
→ mousepad:@kaiba541: 非常同意關於課予板主說理義務這段, 這也正在 08/12 18:07
→ mousepad:討論中, 畢竟也要考量不能大幅增加板主的負擔才行... 08/12 18:08
推 joh:只是問題是 小組長有時候跟版主脫節很嚴重 08/12 23:06
→ joh:最近就很明顯 小組長只會把責任推出去 08/12 23:07
→ joh:到最後就是版主去找罪受 08/12 23:07
推 joh:光行政裁決 有問題的判決 到後面水桶解掉才宣判 08/12 23:11
→ joh:那怎麼可能做行政補償? 08/12 23:11
→ joh:個人認為 如果累積5天沒有進度 就該放水桶 08/12 23:11
→ mousepad:「有沒有進度」的認定, 最後也是要回到群組長身上, 所以 08/13 02:44
→ mousepad:這個列入組規反而意義不大, 因為現行制度下若是使用者「 08/13 02:45
→ mousepad:自認」案件受到拖延, 本來就可以上訴到CourtSports板. 08/13 02:45
→ mousepad:然後由群組長審視案件處理狀況裁定, 對小組長做出要求. 08/13 02:46
→ mousepad:六月底CourtSports板的幾個判例均可參考, 但確實沒有辦法 08/13 02:49
→ mousepad:做出類似冤獄賠償的措施就是了... 畢竟這也不是真的被關, 08/13 02:50
→ mousepad:也不是完全不能使用那個板, 與現實中的坐牢差很多 XD 08/13 02:51
→ mousepad:tSports)判例, 若有更重情節自當有更重處份. 08/13 02:54
→ mousepad:我目前得趕東西 週二才能回覆 請各位先繼續討論 08/14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