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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罷免案程序審核 a. 罷免提案張貼於組務板(SportCenter板)、並由四位聯名提案人附議, 完成提案手續後, 由該群組所轄小組長進行程序審核, 無小組長之群組由群組長代行審核。 審核內容為: 一位主提案人、四位聯名提案人是否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第1項規定之資格 是否依照組規2-2-2-3「罷免板主提案範例」之格式填寫 罷免理由是否有濫用罷免機制情事 為避免過度限制使用者網路公民權, 小組長原則上僅進行形式上的程序審核, 並應於完成提案手續72小時內以推文或回文, 明確裁定該案「通過審核/未通過審核」, 並載明理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56.253.217 ※ 編輯: MOJS 來自: 117.56.253.217 (05/22 14:59)
inr:連發三篇的回文,你不覺得現在自己做的事很無聊嗎?多出門走走吧 05/22 15:03
MOJS:你比較無聊 05/22 15:03
MOJS:對我這麼關心你可以私信,卸卸 05/22 15:04
inr:很抱歉,我沒這樣嗜好對無聊的人有興趣 05/22 15:06
AngeLucifer:建議你72小時可以標色XD 05/22 15:06
lazybear:其實...inr你的推文也不少耶XDD (別戰我)多出門走走吧 05/22 15:09
AngeLucifer:MOJS的重點應該在超出72小時仍未決吧 05/22 15:10
MOJS:應該吧XD,應該要明確到底是通過或不通過,形式上應該如此 05/22 15:12
AngeLucifer:另外, 依我國現行著作權法, 法律, 命令及公文是不得為 05/22 15:16
AngeLucifer:著作權之標的的, 因轉錄被水桶的板友可繼續上訴 05/22 15:17
MOJS:你們可以另外開一篇阿= =|| 我這篇很單純 05/22 15:19
AngeLucifer:借我說一下嘛XD 太多篇的話焦點會散掉 05/22 15:21
tjbulls:某人似乎比較無聊XD 05/22 16:46
PureTrue:我才不管自己被水桶多少年,那種板主趕快下台的好 05/22 17:10
Jefa910:恩 不適任就是下台 05/22 17:48
MarxYang:不適任就下台 05/22 17:53
AngeLucifer:話說, 72小時過很久囉 05/22 23:16
youzilin:涉及的人太多,時間會拉比較長不意外吧 05/22 23:34
AngeLucifer:但是, 申訴跟罷免本身應該不衝突才是 05/22 23:36
AngeLucifer:沒有不可並行的理由 05/22 23:36
youzilin:而且W板主第二次答辯完全沒有針對小組長的初步判定.. 05/22 23:37
youzilin:還一直言不及義的扯比例原則..可以先去修法緒嗎 05/22 23:40
AngeLucifer:無所謂, 事到如今我也不期待他會突然出現一般人能有的 05/22 23:41
AngeLucifer:邏輯辯證能力, 只是突顯他毫無悔意罷了 05/22 23:42
youzilin:也不是說要人身攻擊,但這種專有名詞定義都很清楚 05/22 23:43
AngeLucifer:光是他執迷不悟這一點就能作有力的罷免理由了 05/22 23:43
truth76901:小組長 你是要有所做為了沒? 05/22 23:43
youzilin:自行定義專有名詞還堂而皇之拿出來一用再用真的令人無言 05/22 23:44
AngeLucifer:申訴需要時間我理解, 罷免案一直擋著不知道甚麼意思 05/22 23:46
youzilin:個人還是傾向靜待進一步裁定啦..我自己以前也做過討論區 05/22 23:46
AngeLucifer:如果你期待某人藉申訴搓好湯圓,我想他已經讓你失望了 05/22 23:47
youzilin:板主,知道當這種上位階的是很累..而且大家都有生活要過 05/22 23:47
youzilin:會延遲的其中一個因素應該是在討論是否要直接解任吧我想 05/22 23:48
youzilin:如果依站規直接解任也不需要罷免投票了 05/22 23:49
youzilin:畢竟小組長在回應中也提到組務強烈質疑W板主的適任性 05/22 23:51
youzilin:若組務討論的結果是不依站規解任再來走罷免程序吧 05/22 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