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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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罷免版主] basketballTW 板
時間Sun Sep 16 16:07:24 2012
※ 引述《brandon0415 (~~永無只盡~~)》之銘言:
: 看板英文名稱:basketballTW
: 本提案所欲罷免之板主ID:DiCaprio opopoppj LRG
1.
恕無法受理一案罷免多人的申請。
由於PTT絕大多數看板板主的產生都不是搭檔參選,
而即使搭檔參選,
每個人也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因此罷免案無法受理一案罷免多人。
若於同一看板有罷免多位板主的需求,
煩請分成數案提出。
2.
所提出的三位板主,
行政處置如下:
DiCaprio板主最後一次上線為8月25日,
最後一次處理看板事務為8月25日,
最後一次整理精華區為:從未。
本來,為了尊重板主間分工,
應以逾兩週未上線進行警告為宜、不宜使用精華區編纂時間做單一認定,
然而,於大賽期間未上線,怠職情況應加重處分。
因此以精華區組規2-2-3-2認定之,
即起解職。
LRG板主最後一次上線為8月3日,
最後一次處理看板事務為4月1日,
最後一次整理精華區為:從未。
本來,為了尊重板主間分工,
應以逾兩週未上線進行警告為宜、不宜使用精華區編纂時間做單一認定,
然而,於大賽期間未上線,怠職情況應加重處分。
因此以精華區組規2-2-3-2認定之,
即起解職。
opopoppj板主最後一次上線為9月15日,
最後一次處理看板事務為8月27日,
最後一次整理精華區為:從未。
本來,為了尊重板主間分工,
應以逾兩週未上線進行警告為宜、不宜使用精華區編纂時間做單一認定,
然而,於大賽期間未執行板務,怠職情況應加重處分。
因此以精華區組規2-2-3-2認定之,
警告一次,再一次則直接解職。
行政處置與罷免機制為雙軌進行,不直接相關。
因此若臺籃板板友認為無法接受opopoppj板主繼續任職,
仍可重啟罷免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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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78.51
※ 編輯: mousepad 來自: 220.136.178.51 (09/16 16:10)
※ brandon0415:轉錄至看板 basketballTW 09/16 17:21
推 s66449:請問opopoppj 跟其他兩位板主比起來 就差在最近有上線 09/16 17:23
→ s66449:所以就是警告一次? 09/16 17:23
→ brandon0415:希望我能再找2位一起當版主 把opop一起罷免 09/16 17:31
推 book8685:opopoppj在瓊斯盃期間有執行版務 09/16 18:08
推 permoon:熊熊發現LRG是我的高中同班同學....=.= 10/01 16:54
→ permoon:不過他是籃球校隊,我是用嘴打球XD 10/01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