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oh:對了 此篇若是有版主有疑問 可以提出 11/18 13:25
→ david810205:Sportcenter版可以隨意修推文? 11/18 14:31
→ joh:不好意思 我是更改宣導裡面的一些內容 謝謝指教 11/18 14:34
→ joh:若你有其他問題可以發問 若是不想討論也沒關係 11/18 14:36
※ 編輯: joh 來自: 114.24.80.131 (11/18 14:58)
→ gm2867:好厲害喔 態度跟之前被公幹一樣 繼續保持喔 11/18 21:29
→ joh:你若將這邊當成事叫囂的場所 那我也沒辦法保障你的權利 11/18 21:38
→ joh:gm2867警告一次 11/18 21:39
→ gm2867:不好意思 我是表現出我對你的推崇 謝謝指教 11/18 21:40
→ joh:再一次警告您 您若將這邊的討論當成無所謂的態度 11/18 21:42
→ joh:我也是給予寬容兩次的機會 不會有下一次 11/18 21:42
→ david810205:若是發生濫權案件(例:大量水桶案) 要不要先處分自己 11/18 22:13
→ joh:我先講清楚原則 基本上若是想針對群組液件我都歡迎 11/18 22:41
→ joh:意見 11/18 22:41
→ joh:但若是想用這種態度上的挑釁行為 我只能表示遺憾並且處分 11/18 22:42
→ gm2867:請教一下"液件"是啥,對了joh大 我之前寄給你的信你啥時要 11/18 23:21
→ gm2867:回? 11/18 23:21
→ justin21138:他說的也沒錯,台籃板之前也有發生大量水桶案不是嗎? 11/19 00:41
推 GauYi:被罷免的直接跳過版主就可以當小組長 怎麼回事? 11/19 06:31
→ joh:justin21138 GauYi警告一次 請別再發表非相關言論 謝謝 11/19 07:04
→ joh:gm2867若再推文無關之事務 我就只好處理了 謝謝 11/19 07:26
→ david810205:又拿官員高姿態壓人...自己說了不要濫權..... 11/19 09:46
→ Bignana:我覺得有些問題的方向是不是討論錯了..@@ 11/19 11:34
→ Bignana:針對敝板 一些判例 從來就沒有拿板外文章當做主證 11/19 11:34
→ Bignana:以我的認知是 看板違規行為是主判事項 11/19 11:35
→ Bignana:佐以板外推文或文章證實其反串行為 11/19 11:37
→ Bignana:得以依此加重判決 11/19 11:37
→ Bignana:如果我的認知無誤 這應該是不衝突的 11/19 11:38
→ Bignana:所以我認為 我們在談的應該是同一件事情 11/19 11:38
→ Bignana:或許是溝通上的問題~ 11/19 11:38
→ Bignana:意見到此 謝謝組長 11/19 11:38
推 gm2867:我寄信給你你不理我,我只能在這裡問你什麼時侯回信 11/19 12:27
→ gm2867:不然你又不敢在台籃板講話 11/19 12:28
→ gm2867:我在問你怎麼會是無關言論?謝謝指教 11/19 12:29
→ gm2867:你自己去籃球申訴版看你自己PO的第一篇 前台籃板板主沒回你 11/19 14:13
→ gm2867:信你就申訴他,現在換你坐大了就受不了別人用你當初的態度 11/19 14:15
→ gm2867:來質疑你? 11/19 14:16
→ joh:B板,這個是宣導 我並沒有說你們有錯 11/19 22:18
→ joh:而是我不希望你們把這個拿來當成主要證據 11/19 22:18
→ joh:當然有些使用者沒有紀律我也看在眼裡 11/19 22:19
→ joh:我宣導得部分跟你得部分沒有衝突就是 只要認真做 11/19 22:19
→ joh:我就不會刁難你 11/19 22:19
→ joh:至於gm,已結案之案子我就不會在進行第二次回應 11/19 22:20
→ joh:你若想知道改判的原因可以請洽brandon版主 11/19 22:21
→ joh:若你還要持續用這種態度 我就只能說遺憾了 11/19 22:21
→ joh:請把事情回歸到我這篇主題 若你不肯一直推文 那抱歉了 11/19 22:22
推 Bignana:回小組長從敝板您的推文及這裡的推文 我已經了解您的意思 11/19 23:59
→ Bignana:謝謝小組長~ 11/19 23:59
→ joh:對了 再向版主宣導一項 往後若發現非當事人不斷騷擾 11/20 20:15
→ joh:版主時 請先通報小組長 謝謝配合 11/20 20:16
→ kaojet:我不懂你們為什麼要把事情弄得這麼複雜,版主如果認定此人 11/21 10:56
→ kaojet:有反串鬧板嫌疑,只要先觀看他在該版過往紀錄以及該篇推文 11/21 10:57
→ kaojet:或者文章所發生的後續效應來判讀,如果難以判斷,直接可以先 11/21 10:57
→ kaojet:用站內信溝通或者利用公告提醒就好,甚至利用短時間的水桶 11/21 10:58
→ kaojet:來做處置並且觀看此ID是否有改進就好 11/21 10:58
→ kaojet:用跨版輔助講不客氣點根本是越權,更甚者就是今天被人造謠 11/21 10:59
→ kaojet:何必惹這些事情? 11/21 11:00
→ kaojet:好吧,那我再問一句,版主是否有義務要觀看他版文章來作為 11/21 11:03
→ kaojet:管理自己版面依據/輔助 11/21 11:05
→ Bignana:按造k大所言 帳號/法務部業務都應該要廢了 11/21 12:16
→ Bignana:對於這方面 這是我的堅持 謝謝 11/21 12:18
→ Bignana:這種做法是基本處理吧(?) 11/21 12:18
→ Bignana:你看看來亂的何嘗不是在A板罵很胸呢 11/21 12:19
→ Bignana:我是很不想要再解釋這些事情啦 不過我想說 11/21 12:19
→ Bignana:越權 何來越權? 越了小組長?越了它板板主? 11/21 12:20
→ Bignana:理論上來講 板外資料的援用 前提是板內違規的主證據 11/21 12:21
→ Bignana:如果越權 應該就是所謂的隔空水桶吧(?) 11/21 12:21
→ Bignana:如果按照k大這麼說 先姑且不論站方矛盾 11/21 12:22
→ Bignana:反而就像在說敝人的確是隔空水桶囉 11/21 12:22
→ Bignana:其實我要這麼解讀也可以吧 大家切入的立場不一致 11/21 12:22
→ Bignana:我認為我做我份內的事情 你認為越權 相對來講這種做法 11/21 12:23
→ Bignana:比比皆是 11/21 12:23
→ Bignana:所以妳要爭論ok 但是我們沒有交集點 就這樣 11/21 12:23
推 Bignana:不過以上是針對這點的爭執 11/21 12:35
→ Bignana:至於動刑標準方面 你的建議我會考慮 至於 11/21 12:37
→ Bignana:至於援用資料證實反串為輕重依據方面 恕本人無法退步 11/21 12:37
→ joh:林版和NBA版之間的事情 我請林版版主別在自行發文至NBA板 11/21 21:05
→ joh:相關問題等到我弄清楚之後在定論 在此之前我不希望看到 11/21 21:06
→ joh:有版主自己去發言尋找麻煩 11/21 21:06
→ joh:至於kaojet 版主既然已經協調出辦法 我會讓版主自己 11/21 23:29
→ joh:實行 現階段我認為你的顧慮不是沒有道理 但是現階段 11/21 23:29
→ joh:版主和使用者之間的平衡要顧慮到 而不是放任整個失衡 11/21 23:29
→ joh:整個失衡就會變成群組變成大混戰的區域 我上任的目的就是要 11/21 23:30
→ joh:改正這種平衡 當然 前提是保障使用者權力 11/21 23:30
推 Jefa910:林板沒有混亂到需要這樣的特例 11/22 00:07
→ Jefa910:來鬧的酸民各隊版是一定會有 照原本版規執法就可以了 11/22 00:08
→ Jefa910:除了可以觀察使用者行為是否有改善 11/22 00:09
→ joh:Jefa先生,版主和我討論的作法已經在實行 11/22 00:10
→ Jefa910:另一方面也必須勸導板友不要到他板挑釁以及隔空喊話 11/22 00:10
→ joh:若你認為哪邊不妥可以說 11/22 00:10
→ joh:這個再版主規範裡面就有寫了 所以宣導我個人認為成效有限 11/22 00:11
→ joh:所以還是由版主執法比較快 11/22 00:11
推 Bignana:針對je大的發言 我了解 目前來講處置是這樣 11/22 17:41
→ Bignana:爭議的是部分特例~謝謝建議 11/22 17:42
推 leoz69927:收到 謝謝小組長的提醒 11/23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