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qoomilk :這篇有跟沒有的 還不是文字獄01/16 09:07
→ qoomilk :自己出來面對啦 不要連累神木01/16 09:08
噓 qoomilk :還是軟規定是給人創意 阿之前創意變成硬規定??? 01/16 09:40
噓 qoomilk :迷迷這詞可以說了 但是會被桶因為某版主認為引戰 01/16 09:43
→ qoomilk :這樣這篇意思到底在哪裡?你只是改的版規桶人而已 01/16 09:44
→ qoomilk :該做的是某sungastill滾 在你沒來之前神木管的夠好了 01/16 09:45
噓 qoomilk :搞的這版已經變成幼稚園有禮貌運動加小學文字遊戲 01/16 09:47
→ qoomilk :這是娛樂運動而不是學術運動 不要在那搞戒嚴 01/16 09:47
噓 MakeAWash :北韓不行 大腸可以 拜託自己滾了 01/16 10:31
噓 MakeAWash :禮貌學術活動無所謂 但是標準請統一 沒能力做到就滾 01/16 10:34
噓 qoomilk :沒辦法你做的太爛,我告訴你也不行 寄信也不鳥01/16 15:34
→ qoomilk :光北韓不行大腸可以這種雙重標準你身為版主就可以滾 01/16 15:34
噓 qoomilk :還敢說我噓聲不斷 好像全版只有我噓你是吧?01/16 15:38
→ qoomilk :這篇擺明就是要偏頗球隊,你繼續獨裁,還敢在那提信01/16 15:39
→ qoomilk :你繼續這樣搞我只好噓聲不斷阿 但我看你補推也不少XD01/16 15:41
→ qoomilk :不知道是大家噓字較重要 還是裡面內容較重要01/16 15:42
→ qoomilk :不過這答案我知道辣 我看你繼續戒嚴大家內容不重要阿01/16 15:42
→ qoomilk :沒關係辣 反正這就跟馬英九一樣 你再任大家就繼續噓01/16 15:43
#1GwuujsP (NBA)
噓 qoomilk :上面一堆噓文文字獄.偏袒某方某人的建議還不夠清楚??01/12 06:32
噓 qoomilk :反正你是打哈哈說廢話繼續無試阿噓這麼多還不知悉?01/12 06:35
噓 qoomilk :大家說這麼多你不改 還有那版規...集思廣益就是下台01/12 06:39
噓 vAndaLs :下台 叭叭叭叭01/12 09:21
噓 TiangLei :當的爛就滾吧 還桑某勒zZ 實質建議就是請你停止你的 01/12 11:03
→ TiangLei :自以為是 管教他人的行為01/12 11:03
此等不堪入目之文字,夾帶於說明中,儼然違反使用者條款,組務對於此種行為無法認同
接受,再者,並無證據顯示板主群"不願"溝通,而是在這種人身攻擊的方式下,版主群
沒有辦法達成溝通之目的,所以原告主張無溝通的證據屬無效證據
6.近期接獲檢舉線報證實原告於#1G-MttYh (NBAEasyChat)的文章中有這一段證據
→ seabox :快了快了 我再寫罷免理由了01/19 11:23
→ seabox :別說我只會鍵盤鬥阿 好歹我也鬥垮過提娜01/19 11:26
的第二條"跨版爭議",ZIDENS版主不作任何處理行為,也不糾正使用者此等行徑,
因此組務於組務版立案,若不見其有任何"處理"行為,則會逐次警告
第二條 版主需處理任何有關人身攻擊和跨版爭議之版務工作。
人身攻擊則為任何影射真實資料和ID和台灣籃球相關人員之人身
攻擊和諷刺、辱罵、挑釁行為等。
跨版爭議則為任何其他版造成之爭議(包含擷取發文/推文批評
/批評其他板板務/或利用職權挑釁/由小組長認定之爭議)
,進而用至其他無關之板上,企圖營造挑戰、主持版上一切之行為。
7.組務的立場完全以"使用者"和"版主"之間的平衡為考量點,若此案無法證實版主
有拒絕溝通等行為,擅自通過本案罷免,無疑是打擊籃球群組的版主,且會讓使用者
誤以為"人多=正義"的錯誤觀念,組務認為自由的討論是建立在"不侵害他人"和"不毀謗
他人"的前提下進行討論
--
抱歉修正一下錯字和補充說明,組務的錯誤文字已經修正
--
本案於籃球群組層級審結
雙方當事人若要上訴,請於 168 小時之內於 本版 向群組長提出
--
武漢球場裡 Abbas▂▃▂學林 ▂▃▂阿鼎 ▂▃▂ 你們是在屋頂打球嗎?
也曬得到 ◤ ◥ ▌ CT ▌ CT ▌ B ▂▃▂
太陽喔? \ ︵ ︵ ▄▃▃▂ ▄▃▃▂ ▄▃▃▂∕ B
▍ ▄ ▄▏▉′ ‵ ▋ ▉– – ▋ ▉▆.▆ ▋ ▄▃▃▂
◣ ㄖ◢ ◣ - ◢ ◣ㄧ ◢ ◣ 。 ◤ ▉⊙ ⊙ ▋
φJeAnnWu ◤◣\▇◣ ◤◤/◤◥ ◤◤/◤◥ ◤◤/◤◣鄧華德 ◣ O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6.180
※ 編輯: joh 來自: 114.36.26.180 (01/25 20:26)
※ 編輯: joh 來自: 114.36.26.180 (01/25 20:30)
※ 編輯: joh 來自: 114.36.26.180 (01/25 22:03)
※ 編輯: joh 來自: 114.36.26.180 (01/25 22:08)
推 ZIDENS:本人近期來皆以要求自刪文章以達到警戒板友之目的 01/26 07:45
→ ZIDENS:讓板友知道哪些是可以發的 哪些是不能發的 01/26 07:46
→ ZIDENS:舉凡揪眾鬧板 討論他板判決 都是不行的 01/26 07:46
→ ZIDENS:在本版的資源回收桶還是可以看到刪除的文章 01/26 07:46
→ ZIDENS:對於小組長所謂不作任何處理行為,也不糾正使用者此等行徑 01/26 07:47
→ ZIDENS:的顏行要求道歉 01/26 07:47
→ ZIDENS:*言行 01/26 07:47
→ ZIDENS:另 小組長明確表示"接獲檢舉線報" 01/26 07:47
→ ZIDENS:但本人並未收到檢舉信 01/26 07:47
→ ZIDENS:越級處理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這樣真的好嗎? 01/26 07:48
→ joh:所述非事實,請查照 01/26 11:27
推 ZIDENS:其他文章依然是有管制 你看到的是管制後剩下的文章 01/26 11:34
→ ZIDENS:對於不做任何處理行為 還是一個無理的指證 01/26 11:34
→ joh:我只回應到這裡,後續你自己要不要做,是你的決定 01/26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