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ndon0415 (~~永無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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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籃球群組公告]針對台籃板改判案
時間Thu Jun 20 13:14:13 2013
※ 引述《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之銘言:
: 這幾天收集大家的問題後會針對問題說明
1.為何原本6/18說再犯拔除版主一職 但6/19卻用莫名理由拔除版主一職
跟當初與前任版主溝通的不一樣
2.為何不是原PO確定提告後按照法律還誰公道再做判決
3.假如原PO單純打嘴砲 說說而已?
4.此次事件原PO完全沒錯不需接受任何逞處?
5.前任版主再板標是打 XXX:我吃X 而小組長卻在某板跟大家說成
XXX吃X 這是否是偽照文書 企圖引導判決
6.joh在某板說前任版主 情急之下砍掉文章
但台籃板18027說的很清楚 與台籃無關之文章會刪除 為什麼要扭曲事實
7.板標是引用當事人說過的話 真的是公然侮辱? 就算真的有也要等原PO告成功才成立吧
再沒告知前一切都還沒成立
8.就算真的要拔除職務 也應該有一定的程序要走 並不是這樣忽然拔除
自己變版主吧
9.當事人現在都沒動作 為何joh要那麼積極判決把自己變板主
10.每次遇到問題需要回應為什麼都不面對呢?
以上10點請逐一回答
並合理解釋 假如這10點回復的令大家滿意
我想你當小組長和版主 大家也不會有意見了
(4)板主任免權:
組長有決定該小組內板主之任命與免職權,然需經過一定之程序後,方得給予任
命或免職之。
規定很清楚 需經過一定之程序 但很明顯joh沒有遵守規定
反而一夕之間私自拔除板主職務
這樣有甚麼處分?
: 若有其他問題請補充說明
: 預計6/21說明我改判的原因和違反的細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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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75.208
※ brandon0415:轉錄至看板 basketballTW 06/20 13:14
推 darrenyo:還有版主勤務規範第四條 是否與您的判決 牴觸?! 06/20 16:57
→ darrenyo:應該說很明顯牴觸 = = 06/20 16:58
→ brandon0415:樓上可以把那條打出來嗎? 06/20 17:12
※ 編輯: brandon0415 來自: 124.9.130.22 (06/20 17:36)
※ 編輯: brandon0415 來自: 124.9.130.22 (06/20 20:48)
→ swattw:(4)板主任免權: 06/20 23:17
→ swattw:組長有決定該小組內板主之任命與免職權,然需經過一定之程 06/20 23:17
→ swattw:序後,方得給予任命或免職之。 06/20 23:18
→ seabox:你這10點是要他明年6/21才想出來回你嗎? 06/21 02:08
→ BirdofHermes:群組長消失一個禮拜咧 看來凶多吉少 06/21 15:35
→ smallb:群組長們在幫忙一起想理由吧 06/22 19:36
推 lingjj:mousepad可以自我了斷了 連續幾個籃球小組長都不適任 證明 06/22 23:24
→ lingjj:他選人的眼光大有問題 該換個人當群組長了 06/22 23:25
推 a82380:你本來就不適任 08/10 02:59